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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似高息回报 其实是非法吸存

2020-3-11 10:50:10 来源:山东商报

  商报消息 本报3·15金融维权通道开启后,收到了不少投资者的吐槽和投诉,最典型的几起案例,都是投资人将钱投资到宣称高收益的项目中,结果借款方却被警方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这一名义立案侦查。

 


  来自济南的杨先生给本报讲述了自己的投资经历。杨先生表示,2018年10月份,在朋友介绍下自己投资了济宁博通新能源有限公司的一个新能源项目,“投资之前跟其他投资者一起去济宁当地考察了这个公司,最终我投了5万元,当时跟这家公司签订的合同上承诺年化收益24%。”2018年12月份,杨先生收到了本次投资的第一笔回报——1000元利息,之后再也没有收到利息,杨先生前往该公司设在山大路上的办事处时,发现已是人去楼空。2019年,杨先生前往济南市建筑新村派出所登记报案,但目前自己投资的5万元本金却无处可寻。


  记者昨日从企查查上看到,杨先生口中称自己投资的“济宁博通新能源有限公司”目前已更名为“山东博通新能源有限公司”。媒体公开报道显示,2019年济宁任城警方曾发布了“关于征集济宁市任城区王清霞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线索”的通告,通告称犯罪嫌疑人王清霞、耿虎等人为筹集山东博通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以高息为诱饵,采取以山东博通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借款人,以上海创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北京嘉宏汇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居间方的方式,与投资人签订借款合同,面向公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警方已立案侦查,并已对该案犯罪嫌疑人王清霞、耿虎等人采取强制措施。


  以杨先生为代表的金融维权案例中,投资者在投资线上或者线下的理财产品时,被业务人员以公司名义吸收存款,并承诺“保本”且“高收益”,但最终却面临本金利息都难追回的尴尬境地。


  杨先生投资的钱最终能不能拿到?本报记者将持续关注。在此也提醒广大投资者,总结目前已立案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有几个共同特征,包括以投资项目或者理财为名吸引公众投资;在人口密集地区采用散发传单、在电视台播发广告等形式开展宣传推介;以高额利息为诱饵等。


  您在与银行、保险、互联网金融机构、证券机构打交道过程中,有哪些纠纷或问题?现在就可以反映给我们,针对消费者反映的问题,本报将一一跟进调查、采访,了解实际情况并联合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省内各金融机构一起积极解决问题,努力做到“件件有答复”。


  如果您在金融消费维权路上总结出丰富的经验,也可以分享给我们,希望这些案例,能带给广大金融消费者警示,提升金融消费者的风险责任意识。


  除了山东商报纸质版外,速豹新闻客户端、读我网等新媒体将全时在线,我们将通过这些案例的报道,为广大消费者普及金融消费安全知识,引导金融消费者自发维权,通过合法程序理性解决金融消费争端,促进山东金融业高质量健康发展。山东商报·速豹新闻记者冯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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