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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科技及责任人收警示函

2020-11-14 9:44:12 来源:山东商报

  商报济南消息 近日,记者从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网站获悉,因信披违规,泰和科技(300801.SZ)及其董事长程终发、董秘程霞收到了警示函。


  《决定书》显示,今年2月2日,泰和科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简称互动易)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公司现在生产和经营的产品中,苯扎氯铵和次氯酸钠(84消毒液)可用于新型冠状病毒防疫过程中的环境消毒工作;公司拟生产的过氧乙酸,亦可用于新型冠状病毒防疫过程中的环境消毒工作。


  2月6日,泰和科技发布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称,公司目前消毒剂类产品正常开工,主要产品苯扎氯铵和次氯酸钠可用于环境消毒工作。2月10日,泰和科技在《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中披露,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月1日至2月7日,公司次氯酸钠的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0.03%、0.05%、3.57%,苯扎氯铵的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7.17%、8.22%、6.72%;苯扎氯铵主要用于水处理行业,少数客户用于公共卫生消毒领域;过氧乙酸投产后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山东证监局认为,在明知以往生产经营的相关消毒剂类产品收入占比较低、次氯酸钠销售收入不高、苯扎氯铵只有少数客户用于公共卫生消毒领域等情况下,泰和科技未对上述情况进行充分披露,也未针对上述情况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黄寿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