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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念高职 设独特培养方案

2020-11-17 10:05:40 来源:山东商报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职学校退役军人学生招收、培养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鼓励高职学校设置发挥退役军人优势的专业,优化招生考试方式,创新培养模式,单独制订人才培养方案。

 

  通知明确,高职学校可结合退役军人服役期间的业务专长,优先考虑设置社会工作、党务工作、健身指导与管理、救援技术、建设工程管理、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船舶工程技术、飞行器维修技术等专业,重点培养城乡社区和“两新组织”等基层党群工作者、体育和健身教练、消防和应急救援人员、建筑工程技术人员、汽车(或船舶、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等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可免于文化素质考试,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及职业资格证书的,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退役军人,可以由高职学校按规定予以免试录取。

 

  坚持“宽进严出”原则,修完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普通全日制毕业证书。达到最长修学年限尚未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颁发肄业证或结业证,坚决杜绝“清考”行为。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杨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