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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78岁拾荒老人为儿孙追凶12年,终于迎来二审

2020-11-28 9:26:21 来源:山东商报

     13年前,两儿一孙因田地的承包权纠纷被人持猎枪射杀,河南驻马店78岁老太常桂香拾荒野外“为儿孙追凶”12年,主犯终落网。


    2020年8月10日,河南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两儿一孙被枪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被告人马某付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马某付当庭表示上诉。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了解到,此案二审于2020年11月27日上午9:30在泌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害人家属向法院请求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金额125万余元。据被害人家属透露,在此次二审庭审中被告人马某付当庭翻供,其辩称自己没有故意杀人。周兆成律师证实了家属说法。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宗兆洋

 

 

二审法院


    老太两儿一孙被枪杀


    2007年2月24日,正月初七,河南泌阳县铜山乡,常桂香老人的两个儿子和一个孙子,在一次纠纷中被人持猎枪打死。


    过去10多年,涉案人员陆续服法,四位从犯分别被判刑。然而主犯马某付一直在逃,判决的赔偿款也并未获得。此后12年,常桂香老人辗转多地,“为儿孙追凶”,直到去年9月马某付被警方抓获。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马某付与被害人高某录等人因土地承包地界问题产生矛盾。2007年2月23日,高某录等人在争议土地种植树苗,当晚马某付将部分树苗折断或拔掉。次日10时许,马某付等5人携带一支单管猎枪、子弹数发,前往争议地点,与去栽种树苗的高某录等人相遇并发生斗殴。其间,马某付持枪将高某录等三人杀害。


    高生当时也在现场,哥哥高某中枪后用手捂着伤口,一边站起来一边让他快跑,随后高某又被打了一枪,再也没站起来。高生说,高某录骑着摩托赶到,看到高某倒地,就说了一句“马某付,有话咱好好说。”说完之后,就挨了一枪。高某立吓得往树林里跑,马某贵和闫某政拦着他,马某付瞄准了他,子弹打穿了他的身体。


    “当时我害怕地跑到母亲身边,抱着她的腿。看到马某付踢了我叔叔高某立一下,确认他死了之后,向我走来,踩着我的头,把枪对着我。”高生到现在都记得,当时在场的黄某勇拦着马家的人,“别再打了,不然人都死了。”随后,马家的几个人跨上了摩托离开,其中马某谦还背着枪。


    高家人把还有呼吸的高某录和高某抬上了三轮车,送往医院救治,途中两人停止了呼吸。经鉴定,高某被枪弹击中腹部致肝脏破裂,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高某录因被枪弹击中左胸部致气胸死亡,高某立被枪弹自后背射入致心脏破裂引发心包填塞死亡。


    案发后,除马某付潜逃,4名从犯分别被判刑。

 

 

原告家属


    主犯潜逃12年后终落网


    2011年5月,泌阳县人民检察院以聚众斗殴罪起诉马某贵、闫某政、李某忠。同年9月20日,泌阳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马某贵12年徒刑、闫某政11年徒刑、李某忠11年徒刑,赔偿被害人家属30余万元。


    2013年1月7日,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马某谦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对其限制减刑。同年9月24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维持原判。


    泌阳县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中显示,案发后,马某谦于当日向泌阳县公安局铜山派出所投案自首,在其供述中称是他持枪杀害了3人。案发第二日他向公安机关供述事实为马某付夺枪射击,此前供述是想一人将事情扛下来。


    随后,除了马某付外逃,涉案人员均被警方抓获。当场还缴获行凶使用的单管猎枪一支、尚未用完的猎枪子弹四发。


    据当地媒体报道,案发后,泌阳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追捕工作,该案的四名犯罪嫌疑人相继被抓捕归案,但头号犯罪嫌疑人马某付一直潜逃,多年来追捕未果。追捕民警共奔赴全国二十多个省份对马某付开展追捕工作。2019年9月13日,泌阳县公安局民警在东莞市大岭山镇租住房屋内,将主犯马某付抓获。


    归案后,经讯问,马某付供述了自己当年持猎枪杀死3人的犯罪事实,并交代其在案发后为逃避打击,冒用他人身份在东莞市隐姓埋名务工的经过。


    2020年8月10日,河南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两儿一孙被枪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被告人马某付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马某付当庭表示上诉。


    |  聚焦  |


    二审被告人当庭翻供


    此案二审于2020年11月27日上午9:30在泌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了解到,此次二审,被害人家属向法院请求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金额125万余元。


    据被害人家属透露,在上午的二审庭审中,争议焦点主要是案件的定性。“在此次二审庭审中被告人马某付当庭翻供,其辩称自己没有故意杀人,而是在案发现场,由于被害人向其冲来,其为了实施正当防卫而采取的开枪行为”。原告律师周兆成证实了家属说法。


    周兆成律师告诉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在上午二审庭审中,他就公诉人出具的第一十二组证据,驻马店市公安局的物证检验报告证实,被告人马某付作案凶器单管猎枪枪管中部血迹、扳机扣环上血迹、子弹膛外侧血迹为被告人马某付父亲马某谦所留。加之该作案凶器单管猎枪为马某谦所有,并且在案发前,是由被告人马某付父亲马某谦携带到现场。并且在公安机关前期的供述中,被告人马某付父亲马某谦也承认枪杀三人系其所为。周兆成和被害人家属当庭要求法院依法查明被告人马某付父亲马某谦的涉案情况。


    在二审庭审中,争议焦点首先是案件的定性。周兆成律师称,在此次二审庭审中被告人马某付当庭翻供,其辩称自己没有故意杀人,而是由于在案发现场,由于被害人向其冲来,其为了实施正当防卫而采取的开枪行为,并且已经做过鸣枪警示,充其量只是防卫过当行为。


    同时其辩护人也辩称如果被告人马某付是预谋杀人,其完全可以去被害人家里实施杀人行为,更加方便,一个也跑不了。


    对于庭审中被告人马某付的当庭翻供行为,周兆成律师表示已经提请法院予以注意其认罪态度。同时,也当庭驳斥了被告人马某付。


    周兆成律师认为,一审法院已经查明在案发前一晚,被告人主动去争议地块蓄意挑衅,将被害人种的树苗折断或拔掉,并且在家中扬言第二天要把被害人全家杀掉,其犯罪态度极其嚣张。而且庭审中,辩护人也承认被告人马某付是在冲突前进行鸣枪警示的,既然没有发生冲突,根本就不可能有什么正当防卫。更加不存在防卫过当了。


    至于辩护律师观点强调其不去被害人家中实施杀人行为,而且一个跑不掉,周兆成律师说,“令人愤慨,13年前被害人全家三条人命被被告人剥夺,难道还杀的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