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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2020-6-5 9:19:40 来源:山东商报

  商报济南消息 日前,科技部、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鼓励项目承担单位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以促进就业稳定。其中,“双一流”建设高校设置科研助理岗位及实聘人数将作为“双一流”建设监测指标。


  据了解,科研助理是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人员。据悉,鼓励项目承担单位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既是促进就业稳定的有效手段,也是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构建与国家科技计划实施相匹配的专业科技支撑队伍的重要举措,对推动科技创新支撑复工复产和经济平稳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高校毕业生在担任科研助理期间,其户口可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其档案可存放在项目单位,项目单位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条件的,档案可参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转递至项目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服务协议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签协议,其户口和档案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就业后工龄与科研助理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山东商报·速豹新闻记者 杨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