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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院一女副庭长遇害

2021-1-13 10:01:08 来源:山东商报

        1月12日,网传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副庭长周春梅被人杀害。1月12日下午5点多,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发布警情通报。

 

        通报称,2021年1月12日7时30分,天心公安分局文源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文源街道某小区地下车库有人被刺伤。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被害人周某某(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女,45岁)已无生命体征。民警在现场将犯罪嫌疑人向某(女,44岁)控制。经初步调查,向某与周某某系同乡关系,向某因事向法院提起诉讼,请周某某为其打招呼被拒而心生怨恨、行凶报复。目前,犯罪嫌疑人向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公开资料显示,周春梅曾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正科级助理审判员,现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

 

        在湖南高院2016年5月份的一份任前公示中,周春梅由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正科级助理审判员,拟提请任命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据红网报道,2016年5月27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任免一批法院干部,任命周春梅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另据《中国审判·人物》报道的《春梅香自苦寒来》一文显示,周春梅被评为湖南高院2014年度办案能手,全年办案数位居全院三个民事审判庭第一,所办案件经评查全部为优秀,且无一超审限,无一上访闹访,无一因过错被发回、改判。该文写道,周春梅从小就怀揣着法官梦想,并为实现这一梦想而坚持不懈,她明辨是非、善用法理、准确衡平、案结事了。

 

        办案工作之外,周春梅还兼任湖南高院妇女委员会委员,积极回应全体女干警的诉求,并为全体女干警争取正当权益。文中还提到,周春梅出生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县的一个普通工人家庭,是一位地地道道的来自湘鄂西大山深处的苗家辣妹子。早在1999年,周春梅曾任吉首大学知识产权法教师,2003年,周春梅研究生毕业,进入湖南高院工作。

 

        1月12日晚,湖南高院发布关于周春梅法官不徇私情、拒绝人情干扰惨遭报复杀害情况的通报。通报称,2021年1月12日早上,湖南高院审监一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周春梅被犯罪嫌疑人向某行凶报复,不幸遇害。

 

        周春梅法官出生于1976年1月,中共党员,法学硕士,2003年研究生毕业后进入湖南高院,先后在纪检组、民一庭工作,2016年5月任审监一庭副庭长。参加法院工作17年来,她不徇私情,严格公正司法,拒绝人情干扰,坚守法律信仰,勤勉敬业,多次被评为院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办案能手,多次获年度嘉奖,一次立三等功。周春梅法官多年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审判经验丰富,主审了多起重大、疑难复杂的一、二审、再审民事及行政案件。

 

        2019年被评为湖南省审判业务专家。

 

        湖南高院表示对周春梅法官的不幸遇难表示沉痛哀悼,对其家属表示诚挚慰问,对杀害法官的犯罪行为表示极大愤慨和强烈谴责。法治社会绝不容许司法权威受到暴力挑衅。◎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