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济南消息 1月25日,记者从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获悉,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有关要求,济南市从2020年1月1日起,适当增加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建国前老工人退休待遇,调整后的补发待遇已于日前全部发放到位。
据介绍,此次调整待遇惠及人员范围主要包括: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建国前老工人。具体增加标准为:抗日战争时期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60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10元。本次增加的待遇,作为计发1至3个月生活补贴的基数。根据文件规定,济南市本次调整建国前老工人养老金待遇人数1111人,共计补发待遇285万余元。◎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刘庆英 通讯员 张颖 王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