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济南消息 昨天上午,山东省医保局联合济南、青岛、淄博、东营等12市政府,在东营市举行山东省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正式付费启动活动,宣布山东省DRG付费和DIP付费改革启动正式付费,标志着山东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跨入高效治理的新时期。
过去医保支付方式以按项目付费为主,医保被动买单,难以形成对过度医疗服务的有效约束机制,不但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还让参保人多花钱、医保基金多支出。推进DRG、DIP付费改革,不再是简单的照单付费,而是深化到医疗临床路径、检查检验、药品耗材使用及医疗服务的全过程,推动提升医疗服务水平,让临床路径更科学、药品耗材使用更合理,让有限的医保基金买到更科学、更优化、更有效的医疗服务,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从而实现医、保、患三方共赢。其中,DRG付费是将疾病按照严重程度、治疗方法的复杂程度以及治疗成本的不同划分为不同的组,以组为单位分别定价打包支付,一般来说疾病越严重、治疗方式越复杂,医保支付的费用就越多;DIP付费是利用大数据,将疾病按照“诊断+治疗方式”组合作为付费单位,医保部门根据每年应支付的医保基金总额,确定每个病种的付费标准,并按此标准向医院付费,有利于医院发挥各自优势和医院间的正向竞争。
推进DRG、DIP付费改革,对于推动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具有重要意义。对医院和医生来说,DRG付费和DIP付费将以前检验检查、药品、耗材等从收入变成了成本,一方面激励医院和医生主动规范医疗服务,控制成本,减少资源浪费;另一方面还会引导医疗机构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用高质量的服务和技术水平,吸引患者来院就医。对参保患者来说,医院规范服务行为,治疗针对性增强,诊疗水平提高,看病就医花费少了,个人负担减轻。
据了解,我省自2019年启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改革,并积极推进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改革,青岛市入选DRG付费改革国家试点,济南等8市同步开展DRG付费省级试点,东营等7市入选DIP付费改革国家试点,数量居全国第一。目前,山东省成为全国唯一实现DRG付费和DIP付费两种支付方式改革全覆盖的省份。
从启动试点到正式付费运行,既意味着传统医保支付方式的升级,也标志着DRG、DIP付费新时期的开始。今年年底前山东16市试点医疗机构将全部实现DRG、DIP付费改革正式付费。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将进一步扩大覆盖医院范围,2022年年底前实现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