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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垃圾分类5月1日起实施,专家答疑

2021-4-23 8:39:08 来源:山东商报

        商报济南消息 为全面宣贯《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条例》5月1日正式实施之前做好准备工作,济南市城管局于2021年4月21日上午组织召开了《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专题培训会,邀请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副主任何修冬主讲。

 

        何修冬介绍说,近年来,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环境隐患日益突出,济南市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为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进行了探索和尝试。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垃圾分类进行了明确规定,国务院对加快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也提出了明确要求。

 

        何修冬说,2018、2019年,《条例》连续两年被列为济南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类项目,2020年被列为立法审议类项目。2020年8月,《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草案)》经市人民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后,利用多种媒体渠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同时在市城管局网站、市司法局网站、市人大常委会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对草案进行集中修改,形成草案修改稿和审议结果报告。

 

        何修冬对《条例》逐条进行解释。《条例》明确,“分类投放”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其中,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管理责任人为物业公司。 何修冬对此内容从法理上进行了梳理,明确指出其直接依据是《民法典》第286条,同时也借鉴了《河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立法经验。◎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颂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