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A 重点报道 B 周刊集群 C 本地新闻 品牌活动 电子版
热门搜索关键字: 读我网  速豹新闻网  鲁商集团 速豹新闻网
读我网 > 新闻 > 山东新闻 > 正文      速豹新闻网

济南市加强治理扬尘和建筑垃圾

2021-5-8 8:38:07 来源:山东商报

         商报济南消息 建筑施工过程中总不免产生扬尘和建筑垃圾,而扬尘污染对城市空气和人体都有很大危害,建筑垃圾也会造成环境污染和土地占用。针对此种现象,5月7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南市城市管理局、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全市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与建筑垃圾处置审管互动工作的通知》,从多方面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大扬尘防治和建筑垃圾处置力度。


         记者了解到,在加强审管互动方面,自6月1日起,济南市新开工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基础土石方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须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监督机构提前介入质量安全监督)和《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通知书》并在济南市城市管理局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费缴纳手续后,方可动工开挖。对未办理工程施工许可、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擅自进行土石方施工的建筑工地,由住建、城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由城管执法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此外,在强化责任落实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济南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济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济南市住建、城管部门将加强建筑工程土石方施工全过程监管,督促扬尘防治责任落实。对工程施工中违反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由住建部门对有关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情节严重的,取消工程项目各类创优评先资格,限制企业在济施工活动。


         记者还了解到,施工现场安装的洗车设备、扬尘在线监测与视频监控系统应保持至项目竣工,待工程项目(含各单体、园林绿化、市政道路、管线等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拆除。济南市住建、城管、行政审批部门将建立审管互动信息共享和双向反馈机制,不定期组织联席会议,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发现的堵点与问题,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史尚静 实习生 韩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