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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码文物保护利用“山东模式”

2022-1-13 10:09:39 来源:山东商报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作为中华文明重要发祥地的山东,文物资源分布广、级别高,总量居全国前列,是全国文物资源大省。近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山东省文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从擦亮“海岱考古”品牌、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推动博物馆高质量发展等多角度,擘画文物保护利用的“山东模式”。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许倩

 

      擦亮“海岱考古”品牌

 

      自1928年城子崖遗址发掘揭开序幕以来,近百年的时间里,北辛文化、大汶口文化、岳石文化遗址陆续在考古工作的开展中亮相齐鲁大地,也让地处黄河下游的山东地区作为中华文化的主要发源地之一的地位得以证实。依托于此,我省继续立足丰富底蕴与资源优势,强化考古研究和阐释、推进中华文明探源工程,进一步擦亮“海岱考古”品牌。


      《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我省将加强山东史前考古,完善山东史前文化谱系,为实证中华5000年文明史作出山东贡献。重点开展旧石器与新石器遗存、后李文化、北辛文化、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岳石文化、商周汉唐时期等遗址的主动考古研究,实施焦家遗址、岗上遗址、城子崖遗址、两城镇遗址等一批主动性考古项目。同时,配合国家文化公园、国家及省级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和大遗址保护,开展主动考古工作,阐释文物内涵和历史价值。


      在水下考古方面,我省试点将水下文物密集区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建立水下文物保护区,启动实施一批水下文物保护重点工程。此外,推动“海上丝绸之路”、明清海防设施、盐业遗址、近现代沉舰、内水湖泊库区涉水文化遗产专题研究,开展古黄河、古济水、菏泽、巨野泽等历史水域环境变迁研究。

 

      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

 

      革命文物是历史变迁的见证,也是革命文化传承的载体。一处处旧址,一座座纪念馆,一个个故事,见证着战争年代的峥嵘岁月和红色印记。在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助推中,一系列让革命文物活起来的举措也在齐鲁大地迈入实践。


      《规划》提出,我省将充分发挥山东革命文物大省优势,积极构建与之相适应的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体系,把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与红色文化保护传承结合起来,切实把山东红色资源利用好、红色传统发扬好、红色基因传承好。


      具体推进过程中,实施山东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工作规划。编制实施《山东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工作规划》。以列入国家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的县(市、区)为重点,科学梳理我省革命文物构成和保存状况,推进沂蒙、胶东、渤海、鲁西革命文物的整体规划、连片保护、统筹展示,深化革命文物价值挖掘和保护利用创新。


      围绕展示利用,我省将打造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基地。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重点项目,全面提升反映山东革命史的重大事件遗迹、重要会议遗址、重要机构旧址、重要人物旧居保护展示水平。围绕重要时间节点、重大历史事件和传统节庆,策划革命文物陈列展览精品。依托革命文物资源组织开展重大纪念活动,精心设计活动内容和载体。完善革命文物改陈布展管理机制和支持政策。建设网上展馆,打造红色数字家园。


      结合时下红色旅游兴起的热潮,我省将因地制宜发展红色旅游。打造独具山东特色红色旅游品牌,建设一批重点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推出一批研学旅行和体验旅游精品线路。

 

      盘活资源推动博物馆发展

 

      依托馆藏文物资源对外进行展示、教育功能的博物馆则是文物活化的窗口,承载着地方文脉,也诠释着如何“让文物活起来”。《规划》明确,进一步优化体系布局,统筹不同地域、不同层级、不同属性、不同类型博物馆发展,建设主体多元、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富有山东特色的博物馆体系,到2025年,全省登记备案博物馆总数不少于1000家,全省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总数达到150个。


      在博物馆数量推进的同时,发展专题特色博物馆和行业博物馆。立足地域文化、行业特征,积极支持生态、科技、艺术、自然、民族、工业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博物馆发展。鼓励古遗址、革命文化、“乡村记忆”等多种类型博物馆发展。重点推进乡村博物馆、城市工业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等建设。探索部门联合认证、共建共管机制,将高校博物馆、国有企业博物馆等纳入行业管理体系。


      围绕发挥博物馆展示教育作用,推动“博物馆之城”规划建设。重点支持青岛、淄博、潍坊、济宁等市先行开展“博物馆之城”建设试点。深入挖掘城市历史文化,明确各自特色定位,大馆建强、小馆建密、微馆建活,形成“点、线、网”空间分布,构建新型文化传播矩阵,全方位、深层次融入居民生活。积极探索开展国有博物馆资产所有权、藏品归属权、开放运营权分置改革试点,做出典型示范。

 

      彰显文物利用山东特色

 

      依托文物资源丰富、文化底蕴深厚的优势条件,“十四五”期间,我省将对接国家战略实施文物利用工程,彰显文物利用山东特色。围绕大运河、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山东段的文物展示利用工程,推进“保护传承工程”“研究发掘工程”“文旅融合工程”中的文物展示利用项目。


      在创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方面,在2021年遴选公布8个山东省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名单的基础上,之后每三年公布一批。此外,统筹规划布局,整体分为核心区和拓展区两大层级,以核心区为主进行创建,带动拓展区协同发展,加强文物分级分类保护,拓展文物利用途径,提升遗产地和博物馆展陈水平,运用市场机制开发文化创意产品,建设一批重点文化旅游经典景区,推出一批研学旅行和体验旅游精品线路。


      聚焦文旅融合背景,落实《山东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规划》,把文物工作与文化、教育、旅游、生态、康养等统筹起来,增强跨界和融合发展优势,让文物赋能发展、惠及民生。围绕打造山水圣人、仙境海岸、大运河(山东段)、齐长城、鲁南红色文化、黄河文化和绿色生态“六条文化旅游带”,建设泰山-曲阜优秀传统文化、齐文化、大运河山东段、黄河三角洲“四大文化旅游示范区”,实施文物展示利用工程,推动更多文物古迹、革命遗址在依法保护的前提下纳入旅游线路,大力发展研学旅游、红色旅游、文物旅游。

 

      推进“博物馆+旅游”,完善博物馆体系,推动更多博物馆纳入全省文化旅游精品线路,2022年开发100个博物馆研学旅游项目。此外,实施红色旅游品牌打造工程。推动沂蒙、胶东、渤海、鲁西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建设红色文化旅游片区。推出一批“红色旅游精品线路”,举办一批红色旅游节事活动,打造红色+乡村、红色+文创、红色+民俗等红色旅游复合型产品,助推红色旅游高质量发展,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推动山东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