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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今年深挖彻查“黑伞”“黑财”成效明显

2022-6-29 7:21:08 来源:山东商报
         商报济南消息 6月28日,我省召开全省扫黑除恶斗争新闻发布会,并通报了五起典型案件。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在发布会现场了解到,今年以来,全省新侦办涉黑组织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9个、恶势力犯罪团伙4个,刑拘犯罪嫌疑人1134人;对30余起涉黑涉恶案件提起公诉,对3起涉黑案件、17起涉恶案件完成一审审判。强力推进追捕“漏网之鱼”专项行动,成功敦促1名潜逃境外多年的涉黑涉恶案件重大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为契机,推动全省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不断走深走实,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安全稳定。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深入扎实。全省累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500余万份、悬挂横幅标语千万余条,向全省手机用户推送普法公益短信1.2亿余条次。

  深挖彻查“黑伞”“黑财”成效明显。今年1至5月份,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83个,批评教育和处理231人,移送司法机关14人。严格执行涉案财物认定与处置的规定要求,依法、公正、快速、高效处置涉黑涉恶案件财物,斩断黑恶势力经济利益链条。今年以来,全省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3699万元。

  下一步,我省将按照年度工作部署,认真抓好下半年重点工作落实,深挖起底群众举报线索;加大案件攻坚力度;全力追捕“漏网之鱼”;继续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本组撰文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孙倩 实习生 郑翔天

  | 典型案件|

  济宁闫领军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以闫领军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在鱼台县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2022年2月22日,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判处主犯闫领军有期徒刑24年,对其他8名同案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八个月不等的刑罚。

  2010年起,闫领军为谋取不法经济利益,涉足高利放贷行业,网罗社会闲散和具有前科劣迹人员,在暴力讨债过程中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闫领军为组织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为催要非法债务,闫领军经常有组织的纠集闫星运等人,以暴力、威胁、辱骂、上门滋扰、非法拘禁等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在鱼台县域内及周边多次对借款人、担保人、借款人家属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该犯罪集团涉案总价值236余万元,违法所得60余万元。2010年至2019年期间,该组织不间断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41起,形成不良社会影响。

  威海王建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018年5月,威海市公安机关一举打掉了盘踞威海7年之久的以王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2020年11月30日,威海中院依法审理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王建、王皓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王勇志等24名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至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山东省高院于2021年11月29日二审依法裁定,维持原判。

  2011年8月,王建与王皓共同出资成立威海大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从事非法高利放贷业务。期间纠集招募有违法犯罪前科的社会闲散人员20余人加入该组织,形成了以王建、王皓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随意殴打、滋扰他人,聚众闹事,导致多名被害人被打致轻伤,多人的房产被占、家庭破裂,多人被逼远走他乡,多家公司倒闭破产。

  日照王晓国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

  以王晓国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长期非法采矿,寻求公职人员庇护,大肆破坏国家矿产资源,欺压百姓,攫取巨额经济利益。

  2000年,王晓国等人开始在莒县阎庄镇王家山沟村等地非法开采石灰石、白云岩等。2012年至2019年,莒县相关主管部门先后对其非法采矿、非法占地行为作出10余次行政处罚,但上述人员仍未停止非法采矿活动。为达到非法采矿目的,王晓国等人通过向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赠送财物、违规宴请等方式获取庇护。王晓国还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入户殴打他人、强行占用他人房屋车辆等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10起,逐渐形成以王晓国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团伙。2021年12月27日,五莲县人民法院数罪并罚,一审判决王晓国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10万元,对违法所得6300余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对其他同案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至有期徒刑6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相应罚金。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维持原判。

  临沂李怀彪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2019年,临沂市公安机关侦办了兰陵县以李怀彪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兰陵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处被告人李怀彪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六十万元,对其他23名被告人判处八年至一年四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2009年以来,被告人李怀彪与李怀玺等人为谋取非法利益,横行乡里、欺压群众,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垄断当地貂皮收购市场,抢占当地建筑项目或工程,严重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秩序。李怀彪等人为把控泇右村周边养殖行业、建筑行业,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拘禁、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等违法犯罪活动50余起,致3人轻伤,9人轻微伤,损毁貂皮收购户车辆5辆,拖欠养殖户貂皮款160余万元,克扣貂皮款48万余元,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据统计,被李怀彪犯罪组织欺压的群众达200余人,直至李怀彪等人被刑事拘留后,才有部分群众到公安机关指认、控告。

  德州高华兴、高磊等人恶势力团伙案

  2021年12月29日,德州市宁津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高华兴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处高磊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其他14名被告分别被判处二年至四年六个月不等刑罚。宣判后,各被告人均未提起上诉,该案判决已于2022年1月9日生效。
 
  2015年至2018年,被告人高华兴、高磊纠集拉拢社会闲散、前科劣迹人员,在德州市德城区境内,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争抢建设工程。在施工现场垃圾外运、土方清理外运、路面工程中,采取驾车堵门,持砍刀、棍棒把守门口,持链锁打砸车辆,损毁施工设备等方式阻拦施工,迫使他人退出工程建设。2016年,因工地施工权纠纷,高磊等人持砍刀、镐把等与其他犯罪团伙发生聚众斗殴恶性案件,40余人参与该案,双方手段残忍,斗殴过程中致车辆损毁,多人受伤。近年来,该犯罪团伙成员实施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9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