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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与腾讯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 维沃移动通信及法定代表人被限高

2026-11-04 10:31:12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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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消息 近日,vivo与腾讯网络不正当竞争案进入执行程序,vivo品牌运营主体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施玉坚新增一则限制消费令。

企查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该执行案件案号为(2026)鲁01执1630号,于2026年5月6日立案,执行标的为0元。执行法院为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人为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案由为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

10月30日,因维沃移动通信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对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记者梳理相关报道发现,2022年5月,济南中院曾公开开庭审理腾讯应用宝诉vivo网络不正当竞争一案。该案件中,腾讯方面指控,vivo利用手机底层系统优势,通过弹窗、文字提示、按钮引导、风险检测等方式,限制用户正常下载安装应用宝及通过应用宝下载其他应用,同时诱导用户使用vivo自带应用商店。济南中院此前作出行为保全裁定,要求vivo立即停止在其手机上以插入弹窗、文字、按钮、设置风险检测等方式,妨碍应用宝应用正常运行以及通过上述方式为vivo应用商店导流的行为。该案当事人、案由与此次限高案件一致,有业内人士分析,此次限高或与该案行为义务未完全履行有关。

企查查工商信息显示,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注册资本6500万元,注册地位于广东省东莞市,由维沃控股有限公司全资持股。公司以智能终端和智慧服务为核心,业务涵盖5G通信、人工智能、工业设计、影像技术等个人消费电子产品和服务领域,vivo为其旗下核心品牌。公开资料显示,此次被限制消费的施玉坚为vivo高级副总裁兼首席技术官,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经理等职务。其1996年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毕业后加入vivo前身步步高公司,2011年调任vivo,近年兼管互联网平台运营相关业务领域。

◎山东商报·山海新闻记者 李雨馨 实习生 王亚楠

读我网编辑:张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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