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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唯论文”!让专硕用实践成果说话 翻译、农业等五个专业学位类别将试点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

2026-10-23 11:12:45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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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工作的意见》(学位办〔2026〕26号),支持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表示,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是研究生教育面向国家战略、融通实践创新的突破口,也是深化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首批拟在5个专业学位类别先行先试。

◎山东商报·山海新闻记者 付英杰

“唯学位论文”评价迎来变革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应用型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专业学位研究生规模持续扩大。“以往‘唯学位论文’的学位评价方式相对单一,难以充分反映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实践创新方面的能力和贡献。”

2024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颁布,首次从法律层面明确研究生可以“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或者规定的实践成果答辩申请学位”。同年9月,《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基本要求(试行)》率先发布,140余名工程硕博士专项试点学生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为改革积累一批鲜活的实践案例。在此基础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制定《意见》,将法律规定细化为可落地操作的工作要求,为各地各校科学、规范开展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工作提供政策遵循。“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契合学位授予和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规律,是当前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表示。

从知识本位转向能力贡献本位

意见提出,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是推动学位评价改革的制度创新,要充分体现推动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强化实践育人的鲜明导向,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从知识本位向能力贡献本位转变”。

意见中提到,实践成果是专业学位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的重要依据,需体现学位申请人掌握本专业类别(领域)专业知识的水平与开展本专业研究或实践创新的能力。“要切实保障实践成果的水平与质量,特别是其在专业实践中的应用价值、创新特质及社会贡献,强化对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察。”一方面,推动将实践成果培育深度嵌入课程教学、专业实践、学位申请等培养全链条;另一方面严格落实选题论证、成果鉴定、专家评阅、答辩考核等各环节评价要求,层层压实质量责任,从严把好各道质量关口。

推进节奏上,意见明确这是一项“破立并举、功在长久”的系统性改革,要总结运用好工程类专业学位试点经验,深刻把握各专业学位类别在产教融合基础、实践创新形式、成果形态及评价维度等方面的客观差异,分类、分步做好试行探索和推广迭代工作。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同样提道,这项改革仍处在试行探索阶段,不宜“一刀切”地全面铺开,“各地各学位授予单位要立足自身基础条件,遵循‘试点—评估—推广’工作节奏,分类、分步推进实践成果申请学位落地实施。”

健全评价体系,抽检、统筹、生态齐抓

在健全评价体系方面,意见要求压实学位授予单位主体责任,分类完善各专业学位类别的实施细则,制定涵盖实践成果选题论证、过程指导、评价考核等环节的全流程工作指南,形成实践成果可行性论证报告、成果鉴定书、专家评阅表等参考模板。其中明确,实践成果须由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核心内容。此外,行业产业深度参与也是改革重点——意见明确行业导师在选题论证、过程指导、成果鉴定及答辩考核等环节中的职责和作用,“适当扩大行业产业专家参与实践成果鉴定及答辩考核等关键环节的规模和比重”,促进人才培养、成果产出与产业需求紧密衔接。

在完善管理监督方面,意见提出改革实践成果抽检机制,分类设置实践成果创新性评价要素,建设专门实践成果评阅专家库;同时适时将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的实施情况纳入学位点合格评估体系,对无法保证实践成果质量的学位授予点依规严肃处理。

在营造改革生态方面,意见提出深化部门、地方、企业、行业产业与学位授予单位的协同机制,建设实践成果数字资源库,探索实践成果转化、应用与社会共享,完善与实践成果相关的知识产权归属与收益分配规则,推动优秀实践成果在产业发展、行业进步与社会公共服务中发挥实际效用。

首批5个专业学位类别先行先试

如何让政策落地见效?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介绍了四步安排:首先指导各专业学位教指委研制本类别硕士、博士《基本要求》,明确不同专业学位类别实践成果的具体要求,并视文件研制成熟度、产教协同基础等条件分批次发布。首批拟在翻译、农业、临床医学、会计、艺术5个专业学位类别先行先试。

其次有序试行推广。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出台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实施细则,更新培养方案,修订学位授予办法。支持在有意愿、有条件、有实践基础的师生中试点实施,有序试行推广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的新机制,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指导解决。

在制度保障上,完善实践成果抽检与结果使用机制,建立容错机制保护改革积极性;压实省级部门管理职责,加强关键环节监测与督办促改;建好专家库与案例库,探索实践成果转化应用机制。同时,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开展专家解读、交流研讨、成果展示等常态化政策宣讲,组织专题性、体系化的导师培训,“引导各方深化实践导向的专业学位培养共识,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

读我网编辑:张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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