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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新规15日实施

2022-11-10 09:30:39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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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上路,小剐小蹭在所难免。为提高事故处置效率,济南交警联合多部门再次修订《济南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新规将于11月15日正式实施。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了解到,新规取消了以往单方车损5000元的限制,并对使用区域、使用时段进行了扩大和延长。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张舒

  新规

  五大变化提高处置效率

  1.取消单方车损5000元限制

  车辆可以移动的所有车损事故均适用,取消了以往单方车损5000元的限制。自“降保费、增保额”车辆保险制度改革以后,普通家用轿车购买100万以上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比例已达到85%以上,鉴于这个条件,取消了快处车损限额。

  2.绕城高速以内皆适用

  适用区域由此前的凤凰路以西,西绕城高速以东,二环南路以北,二环北路以南范围,扩大至济南绕城高速公路以内道路。

  3.适用时段延长1小时

  适用时段由原先的7:00-20:00延长为7:00-21:00

  4.快处快赔可不报警

  双方协商使用快处快赔的,当事人可不报警,拍照后撤离现场,向保险公司报案即可,或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按照流程快处。当事人可以通过“山东人保财险”、“平安好车主”等保险公司公众号或APP,实现远程定损、理赔,也可通过保险报案电话,在保险勘查员的远程指导下,传输事故信息,开展理赔。

  5.交警在线定责

  需要确定责任的,当事人或保险勘查员通过交管12123上传信息,交警部门后台确认后即生成电子版“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操作

  当事人无需电话报警

  拍照

  发生事故后,当事人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在来车方向设置警示标志。随后进行现场拍照取证,至少拍摄车辆前方、侧后方及碰撞部位3张照片,前方、后方照片取景距离要远,并能体现标志、标线及周围对照物,近距离照片应当保证号牌清晰可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拍照取证尽量在3至5分钟内完成,拍照时注意观察过往车辆,确保自身安全,不要在车行道内等候、逗留、协商。

  撤离

  拍照后各方当事人应立即将车辆撤离到不影响交通的地点。

  验证

  各方当事人互验并可互拍驾驶证、行驶证及参保情况,互留联系方式。

  理赔

  对于车辆损失较小,无需通过保险公司处理的,当事各方可自行协商赔偿数额,现场赔偿到位、案结事了;对于需要保险公司处理的,应向所投保公司报案,按照保险公司的指导,在线定损理赔或约定到定损理赔服务网点办理。

  提醒

  无故不撤离将被暂扣车辆

  对应当撤离现场而不撤离且造成交通堵塞的,交管部门将暂扣车辆,并根据相关规定对驾驶人进行处罚。一方当事人撤离现场后逃逸或不按约定配合处理的,当事人可以向投保的保险公司办理代位求偿手续,按规定先行赔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后,将立案调查,属于逃逸情形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处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操作

  “快处快赔”进入3.0时代

  济南市银行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任海军告诉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新版‘办法’的正式实施,标志着济南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进入3.0时代。”他表示,今后轻微道路交通事故从自动报案、自动调度、自动核损、自动理算、自动核赔到自动支付,整个车险理赔全程都可以实现自动化。车主与交警、客户与公司、交警与公司之间可实现三方的实时互动,从而让大部分的车险理赔服务从过去的复杂、繁冗变得简单、方便、快捷、透明。

读我网编辑:张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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