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立法专题新闻发布会,日照、临沂、德州、滨州四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介绍各地在破解法规实施难题、汇聚基层民意、完善立法闭环等领域的探索实践,展现了我省地方立法“精准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的鲜明特质。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颂博
日照
首创“四入”数智监督平台
破解法规实施“落地难”
“法规实施涉及部门多、环节杂,传统监督方式难以全面掌握实效,这是我们打造数智监督平台的核心动因。”日照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李仲强在发布会上介绍,日照市人大常委会在法规实施监督中发现,传统模式难以突破“看得见管不着、管得着看不见”的困境。为此,日照以“数字人大”建设为契机,在全国率先研发地方性法规“四入”数智监督平台,并于2023年12月20日正式上线运行。
平台创新构建“4+3+N”架构体系,“4”即对应“进入执法、纳入监察、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四大核心板块,实现对行政、监察、司法机关法规实施工作的在线跟进、全程监督;“3”指跨部门、跨层级、跨链条的“三跨协同”,覆盖所有法规实施责任主体,贯通市、县、乡、村四级,形成立法与实施的全链条闭环;“N”则意味着每一件法规颁布后,其重要条款、具体工作都会被逐项梳理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纳入平台统一监管,同时通过大数据分析为法规“画像”,直观反映实施情况。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平台设置“亮灯”预警功能,对落实进度滞后事项亮“黄灯”催促,对严重滞后事项亮“红灯”警示,实现“法定责任不落实即预警”。截至目前,平台已整合50多个部门单位数据资源,归集进入执法事项1293件、纳入监察事项85件、融入司法事项170件、列入普法事项60件,实现数据“全覆盖、零漫游”。
临沂
“法治三部曲”护航
沂蒙精神代代相传
“沂蒙精神是党和国家的宝贵精神财富,要不断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发扬光大,这为我们立法工作指明了方向。”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徐仲圣在发布会上表示,临沂走出了一条从“地方探索立法”到“贡献省级立法”再到“坚决落实立法”的特色法治路径,构建起传承弘扬沂蒙精神的坚实制度保障。
在地方探索层面,临沂率先制定《临沂市红色文化保护与传承条例》,这是国内首部全面规范红色文化物质与精神资源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突出精神传承,将沂蒙精神明确为临沂红色文化的核心与灵魂。
在省级升华层面,临沂市深度参与《山东省传承弘扬沂蒙精神条例》的制定过程,将实践中的有效经验和迫切需求充分融入省级立法顶层设计。作为国内首件传承弘扬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省级法规,明确将传承弘扬沂蒙精神列为全省法定义务,将“沂蒙红嫂”等标志性红色元素写入法规,并为沂蒙革命老区争取资金、项目、人才支持提供了明确法律依据。
在落地落实层面,临沂市人大常委会于2025年10月审议通过《关于贯彻实施〈山东省传承弘扬沂蒙精神条例〉的决定》,呈现几大亮点:法治保障实,构建协同高效的法治实施格局;代表作用显,推动人大代表带头传承践行;监督机制严,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跟踪问效;宣传覆盖广,深化沂蒙精神“七进”活动,融入日常教育等等。
如今,在法治护航下,临沂红色资源保护水平全面提升,精神传承形式不断创新,尊崇践行沂蒙精神已蔚然成风。
德州
基层立法“三级联动”
让民意直达立法源头
“立法好不好,群众最有发言权。我们始终把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载体,让立法扎根基层、贴近群众。”德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滕海强介绍,德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良法善治,已制定出台21件地方性法规,其中3件为全国首创,《德州市粮食生产促进条例》更是全国首件促进粮食生产的地方性法规。近年来,德州依托省、市、县人大“三级联动”,全力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规范化建设,让民愿民意与立法源头实现“零距离”对接。
2025年11月,禹城市房寺镇人大主席团被确定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成为全省首个建在乡镇一级的“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房寺镇作为全国综合实力千强镇,交通区位优越、发展实力强劲。该镇围绕“立法为民、法治兴镇”目标,抓好人大代表、人民群众、专业人士三大主体,先后参与19件法律法规意见征集,上报235条建议,21条被吸纳。
2025年,该联系点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草案)》意见征集工作,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同志解读草案,组织种粮大户、基层部门、人大代表面对面交流,提出22条“沾泥土、带露珠”的建议,让基层民意直达国家立法机关。
滨州
立法“回头看”闭环
让法规立得住、行得通
“立法不是‘一立了之’,而是要通过常态化‘回头看’,确保每一部法规都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孙学森表示,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将立法“回头看”作为提升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的关键抓手,深度融入常态化履职全过程,构建起制度化、规范化的闭环工作体系。
在制度建设层面,滨州着力构建全流程规范体系:制定《地方性法规制定工作规范》,覆盖立项、起草、审议、实施全环节,突出实施环节精细化管理;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纳入监察、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工作的决定》,打通法规实施“最后一公里”;制定《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办法》《立法后评估办法》,推动法规“体检”常态化、规范化。截至目前,滨州已完成5件法规深度评估,为法规立、改、废、释提供了精准数据支撑。
在多元参与层面,滨州突破单一评估模式,创新建立“部门自查+第三方评估+立法联系点调研”三线并行机制。以《滨州市城乡规划条例》评估为例,规划部门梳理行政管理层面实施情况,基层立法联系点收集群众实际感受,第三方专业机构山东航空学院地方立法研究院开展深度分析,形成全方位评估报告。依托21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咨询专家智库,广泛收集民意、汇聚专业智慧,为“回头看”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