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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发布公积金新政

2026-09-21 10:11:18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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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稳市场、促消费、惠民生的重要作用,9月20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政策优化通知,全面升级公积金提取、贷款配套政策,进一步扩大提取范围、优化房贷认定标准、加码新市民青年人住房支持,充分发挥公积金稳市场、促消费、惠民生的重要作用,加快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宜居、住有优居。新政自发布当日起正式执行。

在住房装修提取方面,青岛同步落地惠民政策,支持自住住房装修提取公积金。政策明确,每个家庭仅支持选择一套自住住房提取,提取额度按照房屋建筑面积和装修单价标准计算,装修单价标准为每平米1500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同时推行“零材料”办理服务,政务数据核验通过后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办事便捷度大幅提升。缴存人或配偶拥有青岛市自有产权自住住房的,本人及配偶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住房装修。值得注意的是,该项业务为一次性提取,本人及配偶每人仅可享受一次装修提取资格,业务办理后不可再次申请提取。

进一步优化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根据政策,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符合青岛市贷款次数核减政策核减后贷款次数为零的缴存人家庭,在新购住房所在区(市)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首套房认定,执行首套房政策。

针对新市民、青年人两大群体,青岛出台专项贷款扶持政策,精准缓解刚需置业压力。新市民、青年人购买青岛市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贷款额度时,以其申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25倍计算贷款额度。值得注意的是,新市民是指未获得青岛市户籍或获得青岛市户籍不满三年的缴存人,具体以户口簿等户籍证明为准;青年人是指年龄在35岁(含)以下的缴存人。

办理渠道上,青岛全面打通线上线下双向办理通道,方便市民就近、便捷办事。线下可前往各区(市)公积金营业大厅窗口办理;线上可通过青岛公积金官网网上营业厅、“青岛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智慧网厅、“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在线申办。

◎山东商报·山海新闻记者 史尚静 徐晓艳

读我网编辑:张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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