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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严查损毁破坏齐长城违法违规行为

2022-09-22 08:42:06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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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济南消息 9月21日,《山东省齐长城保护条例》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长城是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齐长城作为长城的重要组成部分,修筑于春秋战国时期,是我国现存有准确遗迹可考、年代最早的长城。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仲泉介绍,《条例》从实际出发,创新制度设计。针对齐长城线长面广,跨多个行政区域,位于行政区划边界的点段较多的情况,条例规定,齐长城位于县(市、区)行政区域边界的,毗邻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沟通协作机制,落实管理责任,共同做好齐长城保护工作。同时,为保证齐长城保护机构选择的针对性和合理性,规定保护机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由省政府确定,提出各级文物部门所属博物馆、文物保护中心、文物管理所等具有文物保护职能的单位,以及参观游览区、自然保护地等的管理机构,可以确定为齐长城保护机构,并对保护机构的职责进行了细化。

“《山东省齐长城保护条例》是全国首部专门保护早期长城的地方性法规,我省也成为全国第5个开展长城保护立法的省份。”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文物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王廷琦说,山东将把《条例》纳入各级文旅部门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组织修订执法检查标准,完善执法内容,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损毁、破坏齐长城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实施《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山东段)建设保护规划》,加快推进齐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打造一批保护展示利用示范项目。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刘建宇 实习生 李佳润

读我网编辑:王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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