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A 重点报道 B 周刊集群 C 本地新闻 品牌活动 电子版
热门搜索关键字: 读我网 鲁商集团 鲁网
读我网 > 新闻 > 山东新闻 > 正文

“挡风被”风波背后

2020-12-7 8:00:26 来源:山东商报

    由于经济、便捷,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我国的“国民交通工具”。但与此同时,电动自行车的广泛使用也逐渐成为一个巨大的道路安全问题。近日,“头盔”“电动车挡风被”意外成为济南朋友圈的热词。今年12月初,济南宣布对电动车管理进入违法整治阶段,把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安装妨碍驾驶安全的装具等列入整治范围。


    从1999年国内首部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发布实施至今,21年的时间内,山东的电动自行车产业享受过快速增长的红利,经历过“野蛮生长”的时期,也负担了“速度与激情”背后的事故代价。近年来,随着行业新国标的颁布和电动车集中挂牌政策,山东正尝试借助这次产业规范改革的契机,解决“电动自行车管理难”的交通顽疾。  ◎文/图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张舒

 

 

对电动自行车的违法查处将常态化。


    鲁产车的黄金十年


    2002年,国内最大的电动车生产基地在临沂市建成投产,奠定了日后山东电动自行车生产大省的基础。当时,位于山东南部的济宁基地、北部的德州基地、东部的昌乐基地和中部崛起的沂南电动车之都,四大基地成就了电动车“山东制造”的支柱。


    有了产业集群的助力,山东电动自行车行业进入了黄金十年的飞速发展期。2009年,全省电动自行车产量达320万辆,生产力位列全国第四,排在浙江、江苏、天津之后。同时,作为全国最大的电动车消费市场,从2006年起,山东省的电动自行车销量连续三年达到240万辆以上。


    不过,与江苏锡山、浙江、天津三大成熟的产业集聚区相比,小而散的生产格局一直是鲁产电动车的短板。2009年,山东共有110家电动车生产企业,其中,60%的企业生产电动自行车,其他企业生产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然而,这一百多家整车和零部件企业分布在60多个县市区,80%的整车企业生产规模在年产5万辆之下,并且没有研发能力,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市场表现是:大企业新推什么样子的车型,这些企业就模仿生产,亦步亦趋;有的厂家则购买大品牌的授权,然后在村办小作坊内生产贴牌车进行销售。


    超标成风埋下隐患


    1999年,国内第一部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发布实施,这个以“GB”开头的国标,在此后近20年的时间里一直作为我国电动自行车领域的规范标准。


    该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时速不超过20公里,重量不超过40公斤。但由于国标并非全文强制,尤其对于速度、整车质量、电池功率等若干重要的技术指标仅属于推荐性的标准,导致部分电动车生产企业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为了图谋更大的市场利益,不断利用规则漏洞“钻空子”。几年后,市场上大部分电动自行车产品都已超过国家标准要求的限速和限重,几乎难以找到“国标车”。


    2007年10月份,山东省工商部门对省内市场上的电动自行车做过抽样调查,在120个批次样品中,100个批次不合格,严重不合格的有95个批次,总体合格率仅为17%。


    2014年10月至12月,山东省消协联合省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再次开展电动自行车比较试验。样品基本涵盖17家企业17个品牌20个品种。经实验,有15个样品部分项目检测不符合标准,不符合率为75%。其中,不乏雅迪、富士达、立马等被消费者熟知的电动自行车品牌。


    “速度与激情”的代价


    追求几乎与机动车比肩的速度,在当年的电动车销售市场蔚然成风。马力强、时速快、“吨位”高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是市场主流产品。当时,省内市场在售的电动自行车,最普遍的做法是加装限速器,只要插上就能跑到时速20公里左右,剪断后则可以跑到40—60公里不等。


    与此同时,电动自行车的广泛使用也逐渐成为一个巨大的道路安全问题,涉电动自行车事故死亡人数已成为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中上升最快的一个群体。


    来自交警部门的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截至11月24日,全市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财产损失,分别上升3.68%、21.18%、0.70%和15.11%。统计数据显示,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违反信号灯规定通行、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是引发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7年,全国共发生电动自行车肇事致人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5.62万起,造成死亡8431人、受伤6.35万人、直接财产损失1.11亿元;5年来,电动自行车肇事致人伤亡的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年均分别上升8.6%和13.5%。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大部分电动车已经脱离了非机动车范畴进入到机动车行列,一旦发生事故,驾驶人可能会因为其车辆被定性为机动车,而受到无证驾驶或准驾车型不符的处罚。2016年,济南一女子在骑行电动车时被一逆行的摩托车撞伤。伤者本是受害一方,然而,经过司法鉴定,该女子所骑的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而她恰好持有C1驾驶证,因与准驾车型不符,不但没有拿到赔偿,驾驶证还被扣了12分……


    借助改革规制乱象


    2018年1月,工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新标准坚持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车属性,规定最高车速由20km/h调整为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由40kg调整为55kg,电机功率由240W调整为400W,并对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进行了强制性规定。


    新规发布之后,行业反应激烈。记者探访发现,处在市场销售末端的经销商反应最为迅速,新规发布当日已经开始对超标车进行降价清库存,有大批量囤货的则直接退还厂家,由此倒逼厂家不得不对电动车生产规范化、标准化。


    2019年12月,山东在为期4个月的试点工作后,正式在全省范围内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免费登记挂牌。对于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发放绿色长期号牌,对于非电动摩托车的超标车发放白色临时号牌(有效期3年)。自2020年9月1日起,未挂牌车辆不得上路行驶。过渡期内,车主可以通过以旧换新、折价退车、拆解报废等方式置换和淘汰超标车。据统计,截至今年12月初,全省已累计登记挂牌3377万余辆,挂牌率达98.11%。


    在交通管理方面,为了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从2017年至今,交警部门先后通过整治非机动车违停,查处对角线过马路,对闯灯、逆行等违法行为处罚和曝光,加大执法力度;上马人脸识别系统、停止线感应装置、专项电警抓拍等一系列黑科技设备,从单一化、粗放式查处向人性化、精细化管理迈进。


    几年前,在济南提起整治交通违法,多数人的第一反应还是针对机动车的查处;而骑行电动车,则代表着高效、方便以及违法不易被抓的“自由”。如今,交警部门电动自行车的违法查处已经成为常态化治理。据统计,2019年,济南市共计查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6.8万余起。


    今年12月初,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安装妨碍驾驶安全的装具等细节化管理也列入了常态整治范围,“头盔”“电动车挡风被”意外成为济南朋友圈的热词。记者了解到,此前网络上热传的交警针对“电动车加装挡风被将被处罚”系误读,一般安装在车把上的挡风是可以用的,所谓“安装妨碍驾驶安全的装具”指的是加长加宽明显影响安全驾驶的挡风被,对于此类行为交警也不会一概予以处罚,通常还是口头警告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