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焦作市第十七中学教师姚老师在其个人抖音账号平台发布视频,称其评选学校高级教师职称时遭遇不公平待遇。对此,焦作市山阳区教育局调查组公布调查结果称,未发现评审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姚老师在调查结果发布后,向山阳区教育局提交了教师申诉书。等待30天后,其未得到山阳区教育局回复,姚老师将教育局告上法庭。记者了解到,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件。
1月21日,焦作市山阳区教育局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尊重姚老师通过法律途径反映个人诉求,同时感谢社会各界的关注。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施娟
1月21日当地教育局通过官方微博发布通报
“受到不公平待遇”
姚老师称,她1996年参加工作,已有25年教龄。2007年通过中学一级教师评选,2012年开始参加高级教师职称评选活动,至今已8年,这8年参评年年落选。
记者在姚老师个人抖音账号上看到,去年10月16日,其在个人抖音账号上发布话题为“评职称”的视频,这是该话题的首条视频。紧接着,10月19日其发布该话题的第二条视频,称:“我参评第8年,个人积分第二名,经领导各种投票,落选;(另一人)个人积分第16名,领导各种投票,晋级。”
10月29日其在视频中称,自己是焦作市第十七中学的姚老师,曝光高级教师职称评选内幕。姚老师说;“在十天前参与了学校的高级教师职称评选活动,和我一样参与该评选活动的老师有17名,我们学校的指标是6个,最终的结果是,我以个人总分第二名加上各种投票落选,而个人总分第16名的老师加上各种投票成功晋级,在整个过程当中,我觉得我受到了许许多多不公平的待遇。”
据姚老师介绍,学校老师的个人积分分为个人综合素质评分和投票得分。由于其常年担任班主任、初三教学工作,以及超工作量,其个人总分业绩排名第二名。相比之下,个人积分排名第16名的老师,没有她这样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业绩。另外,投票积分分为三部分,群众投票、领导投票和评委投票,总共15分。参评的十七位老师,从第1名到第17名,中间差距不到十分,但是投票却占了15分。姚老师认为投票积分分数比例不合理,导致她落选。
姚老师在视频中称曝光高级教师职称评选内幕(视频截图)
“方案合规有效”
针对此事,2020年11月2日上午,焦作市山阳区教育局通过官方微博“山阳教育名区”发布情况说明。该说明称,近日,焦作市第十七中学教师姚某在个人抖音账号发布有关该校高级职称评定工作的相关情况。随后,该教师将相关情况反映至区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焦作市山阳区教育局表示,接到该教师反映情况后,随即成立了由区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局人事、监察、师训等相关科室人员组成的专项调查组,进入学校开展调查工作,后续调查结果将予以公布。
11月4日,焦作市山阳区教育局发布“关于我区姚老师反映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调查情况通报”。该通报称,经调查,2020年山阳区第十七中学职称评审工作是依据该校教代会2018年通过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竞聘工作方案实施的。根据姚老师的反映和网民的意见,我们将根据有关部门关于职称评审的相关规定,指导该校对其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竞聘工作方案进一步论证。目前,调查组正在学校开展调查工作,随时接受举报,一旦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
11月25日,焦作市山阳区委员会宣传部官方微信公布调查结果,调查结果中显示,2020年第十七中学共有6个副高级职称推荐名额,共有18名教师申报副高级职称,经审查,确认一名教师不符合条件。调查结果称,经调查,第十七中学2020年度职称推荐与申报工作实施方案合规有效,评审程序公开、透明,未发现评审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
分值设置合理性遭质疑
对于此事,不少网友评论,个人积分第二落选,第16名却能评上,这样的评分设置是否合理?教龄时长和评选职称是否有正关联关系?
记者致电焦作市第十七中学,电话未能拨通。随后,记者拨打了山阳区教育局的电话,并表明来意,工作人员称不是很清楚这件事。对此,山阳区委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去年11月25日已经就此事给出了通报,也进行了详细调查,并通报了调查结果。至于分值设置是否合理,以及评选教师职称的规则如何设置,这些都属于教育系统管理的事情。另外,对于姚老师起诉山阳区教育局一案何时开庭,对方表示不知情。
记者看到,山阳区委宣传部通报中显示,申报教师量化积分由五部分构成。职业道德5分,17名申报老师得分均为5分。工作量及完成情况15分,姚老师得分为15分。教育教学业绩60分,姚老师得分为42.25分,在17名申报老师排名第16。荣誉资历5分+附加分,姚老师得分3分,附加分得分43.8,在17名申报老师中排名第2。第五部分是民主测评,分值为15分,其中投票由教师民主测评环节231名教师、考核小组民主测评环节11名评委、处室负责人(年级组长)及校领导15人组成。姚老师得分为4.87分,17人中排名第12。
通报显示,17名申报教师中总积分最高为119.8分,最低为105.4分,姚老师总得分为113.91分,在17名申报教师中排名第7。由于只有6个指标,因此姚老师落选。
当事人起诉教育局
依据官宣结果,姚老师向教育局提交了教师申诉书。姚老师称,依据教师法,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30日之内,做出处理。不过30天后,姚老师没有收到教育局的回复,因此姚老师起诉山阳区教育局。据媒体报道,姚老师的代理律师陈律师称,该案中,山阳区教育局在接到姚老师的申诉举报后,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答复,属于行政不作为,不符合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2021年1月21日,焦作市山阳区教育局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第十七中学姚老师反映该校职称推荐与申报工作的有关问题,已于2020年11月25日通过“今日山阳区”微信公众号公布了调查结果。“关于姚老师起诉我局反映第十七中学职称推荐与申报的有关事宜,我局尊重姚老师通过法律途径反映个人诉求,同时感谢社会各界的关注。”
1月21日,记者联系上陈律师,其表示,目前该案还未开庭,不方便透露案件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