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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货车右转不让行,首张罚单来了

2021-12-9 7:45:09 来源:山东商报

        大型货运车辆“右转必停”,违者将以“违反禁令标志”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近期,省城一些路口设置了一套全新的交通禁令标志和引导标线,进一步规范大型货车行经路口右转时停车让行的安全驾驶准则。12月8日,济南交警在历城区开展大货车“右转不停”查处行动,并开出首张罚单。

 

       ◎文/图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张舒

 

“右转不停”大货车被查处

 

        实行首日开出首张罚单

  
  近期,济南交警支队召开新闻通报会,从12月8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大货车“右转必停”交通管理措施,指示经过路口右转弯的大货车提前减速、停车让行。

 

  所谓“右转必停”,即大型车辆驾驶人进入路口后先停稳、再瞭望,确保安全再起步。这个“停”,可能只需要短暂的几秒,却留出了安全时间。历城区世纪大道凤鸣路交叉路口,是济南最早实行大型货运车辆“右转必停”的试点路口。12月8日,记者来到路口实地探访,路口东北侧增设的“右转必停”禁令标志非常醒目,右转车道路面也画上了“大货车停车观察”标线,标线旁还漆画了一道月牙形的“右转危险区”警示带,同时路口还设置了机非隔离设施,物理隔离与右转货车交叉行驶的非机动车和行人。在路口上方,已经设置安装了大货车让行违法采集专用电警设备。

 

  当天上午,行经路口的大型货车络绎不绝。记者在现场观察发现,即便路口没有交警驻守,大部分准备右转的大型货车驶过人行横道进入右转路径前,会在停车标线处停车,驾驶员通过后视镜观察四周环境后再起步行驶。10点33分,历城交警拦下了第一辆“右转不停”的大货车。该车司机是一名30多岁的男性,所驾车辆隶属章丘区某货运公司。司机表示,自己刚上岗两天,还是名货运“新手”,之前没关注到大货车“右转必停”的相关新闻,途经路口时,也没注意警示标志。“当时看路口没人,就直接右拐了。”他表示,自己被交警拦下时还有点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和第90条的规定,对车辆驾驶人罚款200元记3分。”现场,民警对其违反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说明,并开具了罚单,“大货车‘右转必停’既是为了驾驶人的行车安全,也是为了其他交通参与者尤其是非机动车驾驶人的人身安全。”面对交警的教育,该男子连连点头,表示以后一定会注意。

 

  在路口,交警还为过路的大货车司机分发了关于实施大型货物运输车辆右转停车让行交通管理措施通告书,以及大货车右转停车让行卡片,提示大货车注意行车安全。

 

        部分路口大货车事故降为零

 

       “今年9月份,济南在省内率先安装了大货车右转不让行的抓拍系统,在路口前方设置凸面镜,帮助大货车司机右转时清晰看到盲区情况,避免交通事故发生。”历城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魏景伙介绍,这段时间以来,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大部分大货车都做到了停车让行,“以历城区世纪大道凤鸣路交叉路口为例,该路口9月16日安装抓拍系统后,让行率在95%以上。”

 

  近年来,随着交通大整治等集中整治行动的不断推进,济南的总体交通安全状况有了明显改善。然而,在这个背景下,大型号牌货车却“异军突起”,频频成为致人死亡交通事故的肇祸元凶,尤其是右转弯时将非机动车和行人卷入车底的事故多发,成为影响交通安全的主要隐患。

 

  “人、车、路,通盘分析这三个交通要素,我们发现问题的关键还在于‘人’。”历城交警大队宣传科科长徐化平说,大型货车事故并非不能避免,如果大型车驾驶员在路口转弯时车速更慢一些、转弯半径更大一些,非机动车和行人离大型车距离远一些,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今年9月份,大货车“右转必停”试点率先在历城区展开,“从10月8日至12月8日,共抓拍违法行为509起,召回及现场处罚11起,对大型车辆右转未停车让行集中的23家企业进行了约谈,对辖区大型车辆驾驶员开展了专项安全教育。”徐化平介绍,“两个月下来,交通事故明显降低,部分路口没有发生一起死亡事故。”

 

        已形成规范完整的配套系统

 

        近年来,“大货车”右转视线盲区事故频发,而且多为致人伤亡的严重事故,据统计,自今年初以来,济南因大型货运车辆右转造成的死亡事故达到27起。为解决这一问题,从2019年开始,交警部门就陆续在渣土车清运线路集中、大货车通行流量较大的路口采取施划右转盲区警示区、设置右转盲区提示牌、安装右转盲区凸面镜等措施,提示非机动车驾驶人及行人遇大货车右转时要主动避让,不要在盲区警示区域内停留。同时提醒大货车驾驶人转弯时要注意观察,不要让车辆的“内轮差”超出盲区警示区域。

 

  实际上,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交通法规并没有大型货车“右转必停”的规定,这样的管理方式在法理上站得住脚吗?交警部门表示,这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第44条和第90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处罚200元,记3分。而交通信号不单指交通信号灯,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都属于交通信号。

 

  依据上述规定,交警部门排摸了全市数百处路口,选取大型车辆通行频繁、近两年发生过大型车辆死亡事故的32处作为试点。这些试点路口增设了“大型号牌货车右转必停”的交通标志,并漆画停车标线,形成规范、完整的交通信号,规定大型货车行驶右转弯路口时必须先停车再通行。

 

  记者了解到,目前,济南市区已经安装86个右转盲区停车让行系统,下一步在全市110个路口计划安装280套设备,最大可能地为市民出行提供安全的交通环境。同时,交警部门将安排警力在现场进行查缉,对不按照规定右转停车让行的大型货车进行现场处罚,增强威慑力;采用电警设备或者视频监控进行抓拍,采用召回式的处理方式,电话通知当事人到指定的地点接受处理。

 

        |  聚焦  |

 

       加大追责力度落实主体责任

 

       “右转必停,不是光要求大型车辆驾驶员有停车这个动作,而是要求他们进入路口后停稳车辆并瞭望路口情况,确保安全后再起步。”魏景伙说,有了“右转必停”禁令后,通过右转前短暂的“停”几秒钟,就可以有效地留出“两个”安全时间:一是大型车辆驾驶人有了安全瞭望的时间;二是右侧非机动车或行人有了确保自身安全的时间。

 

  管理规定虽然出台了,如何让大型车辆驾驶员真正遵守这些规定呢?业内人士认为,运输企业切实承担起安全主体责任是关键。

 

  在先行试点期间,徐化平也听到一些运输企业负责人的牢骚。“运输企业追求经济效益,长期形成了‘快拉多跑’的观念。有些人认为右转要一停一动,不仅耗油还影响行驶效率。”这些理由乍一听有道理,但他马上一语中的:“那你们想过一起责任事故带给企业的经济损失有多大吗?”这样一说,他们都默不作声了。

 

  事实证明,大型货车实行“右转必停”后,运输企业确实是受益者。涉及车辆的交通事故尤其是亡人事故明显降低,企业作为安全管理主体最直接的感受是用在车辆维修、连带赔偿等方面的经济损失明显少了。“最近再去走访运输企业,他们都成了‘右转必停’的坚定支持者。”

 

  在强化“事故预防”的同时,交警部门也加大追责力度,通过“事故深度调查制度”,追溯涉大型货车交通事故的整个环节,从出场、路上行驶等环节追究企业的责任和个人的责任,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在采访中,有些驾驶员坦言,要从根本上杜绝大型货车事故,除了驾驶员要小心行驶,行人和非机动车骑车人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大型货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