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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新模式

2021-3-13 7:17:48 来源:山东商报

    槐荫区司法局


    获奖项目


    大力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在引导公民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中的主力军作用。

 


    近年来,济南市槐荫区司法局大力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建设,持续强化诉调对接,着力打造一站式解纷平台,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张聿荣 通讯员 刘继淘


    夯实基层根基


    发展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


    槐荫区司法局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共建和谐槐荫”的工作目标,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推进司法所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司法所工作质量和水平,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狠抓办公设施建设,目前,兴福、吴家堡、腊山、张庄、营市街、中大等近三分之二的司法所新建了办公用房,并全部投入使用。全区司法所基本全部达到办公用房独立,80%以上开设了便民窗口,7个司法所被评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   


  着力提高队伍建设水平,现司法所政法专项除正式编制人员以外,聘用多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并且招聘多名大学生公益岗分配到各司法所帮助工作,从根本上解决了基层司法所人力不足的现状。


  与“一村(居)一律师”工作制度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在引导公民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中的主力军作用。各司法所在槐荫区建立“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微信群”189个,为群众提供“指尖上”的法律服务,智能化升级济南高铁西客站司法服务亭,打造了西客站广场立体化普法体系,积极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落实“新枫桥经验”


    建设诉调对接的顺畅机制


    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共建和谐槐荫”的工作目标,坚持推广“新枫桥经验”,坚持科学创新谋划,坚持服务群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区司法局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槐荫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被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优秀人民调解员和经典案例不断涌现。


  着力加强组织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人民调解队伍。全区三级网格管理系统实现全覆盖,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健康发展,目前全区共有各类调委会189个,先后成立了槐荫区劳动仲裁调委会、槐荫区法院诉前调委会、槐荫区道路交通一站式诉调中心、槐荫区公安司法联调中心,构筑了立体化的非诉讼调解工作机制。


  优化队伍结构,实现队伍结构专业化。以调解员、信息员、情报员、宣传员“四位一体”建设原则打造专兼结合、以专带兼的过硬队伍。积极吸纳退休法律工作者、退休教师、退休医生等不同行业、专业背景的热心人士担任人民调解员,积极吸收威望高、经验丰富、群众基础好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 “三老”人员参加人民调解工作。在全区推行聘任专职人民调解员制度,探索设立槐荫区人民调解员人才库和专家库。


  抓好教育培训工作,实现队伍建设长效化。对全区人民调解员实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定期进行集中培训和分批轮训。


  以点带面、覆盖全局的工作格局初步显现,一批服务好、水平高、有知名度的人民调解室服务品牌持续涌现,目前全区16个办事处的品牌调解室均挂牌成立,包括段北街道“话语春风”调解室、匡山街道匡山村“乡亲话语”调解室、吴家堡街道“老郭明理”调解室等明星调解室等。


    强化诉源治理


    构筑立体式为民服务平台


    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新模式,着力打造了槐荫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创建槐荫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通过行政复议、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等职能科室入驻中心,联合打造区级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平台。按照统一引导、即时分流、调解前置、联动化解的处置要求,矛调中心窗口统一受理案件,一体化在线派单系统集中调度,对于适宜用调解方式解决的矛盾纠纷,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一律适用调解前置。


  槐荫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位于经十路24586号凯旋新城东区,作为被区政府纳入2020年民生实事项目的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中心功能定位集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引导和提供于一体,统筹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坚持服务场所建设和服务质量效果提升并重,坚持线上和线下服务资源相结合。


    推动工作机制创新


    实现非诉讼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建立完善诉调、检调、公调、访调“四调联动”大调解工作机制。建立了司法局与法院、检察院、公安、信访等部门大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联席会议,做好工作衔接;完善了跟踪回访制度,对受理的矛盾纠纷以及通过“四调联动”方式联调的矛盾纠纷,均在一个月内进行跟踪回访,确保调解效果。


  结合“一村(社区)一律师”制度,建立了律师调解工作模式。区司法局细化了律师参与人民调解的工作方式、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工作范围,通过签约律师事务所指派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社会责任心强的律师进驻各调委会担任特邀调解员,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专业的有关法律意见,并直接参与疑难复杂案件的调处工作。


  深化“互联网+”理念,建立健全信息化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槐荫区司法局 “云端” 数据库,通过对各调委会上报的案件信息数据进行动态分析,对涉及人员的性别、年龄、行业以及事件的性质类型、时间节点等进行汇总、分析,形成第一手资料,推动人民调解日常管理规范化、考核方式科学化、效能监察透明化,有效保障决策部署各项工作的科学性。开通QQ群、微信群,打造“指尖上的人民调解”,实现人民调解零距离服务群众、近距离化解矛盾。 


  建立“五所两队”联动机制。“五所两队”联动机制,主要是整合司法所、派出所、环卫所、食药所、土地所、交警中队、执法中队等基层力量,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分工不分家,共同及时、高效地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拓展服务领域


    统筹全面依法治区


    统筹全面依法治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发展。在优化营商环境、保护知识产权、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作出新融合,努力推动法治槐荫战略定位落地见效;大力拓展服务领域,加快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融合提升,继续加强济南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做好入驻单位的业务融合和服务保障工作;扎实履行职责,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加强与“新枫桥经验”的深入融合,全面开展“智慧调解”工作,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主动靠前对接,全力做好服务发展大局工作,主动参与化解重大突出问题,组织律师参与信访积案化解,为促进信访案件妥善解决当好参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