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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培训机构受伤,谁负责?

2021-8-12 9:53:10 来源:山东商报

  假期期间,随着越来越多的家长将孩子送进各种培训班,因孩子在培训机构受伤引发的纠纷也日益增多。而孩子一旦受伤,责任却难以说清,到底是培训机构予以赔偿,还是家长自行担责?


  10岁的小文和11岁的小武均在某跆拳道培训学校学习跆拳道。2020年7月的一天,课间休息时,小武摸起吧台的一把海绵锤击打小文的左侧胸部两次。开始小文并未感觉不适,回到家后小文的胸部疼痛逐渐加剧,医院诊断为左侧乳腺区局部软组织感染且需要住院治疗。小文的父母多次与小武的父母和培训机构负责人协商赔偿事宜,但未达成一致意见,遂到法院起诉。


  济南市平阴法院审理认为,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合理的经济损失。小武击打小文时已年满11周岁,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有一定的认知能力,理应遇见木制海绵锤击打别人具有危险性,对小文的损失,由小武的监护人承担主要责任。小武击打小文的海绵锤放置在培训机构吧台,培训机构没有尽到管理职责,对小文的受伤承担补充责任。小武的监护人和培训机构按照责任分担,共同赔偿小文各项损失9000余元。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是一起培训机构内第三人侵权的案例。孩子在培训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如果受到了培训机构以外人员的人身侵害,如其他接送孩子的家长、进入机构的快递员等其他人员,该第三人存在过错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培训机构如果未尽教育、管理职责则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晓迪 通讯员 曹文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