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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及专家辨析顺风车“法治之道”

2020-8-26 11:21:32 来源:山东商报

  商报合肥消息 8月23日,“第二届中国顺风车健康发展法律论坛”在安徽省合肥市举行。论坛由城市智行信息技术研究院等单位联合主办,旨在破解“科学制定成本分摊规则,严格区别合规顺风车与非法营运”等顺风车法治建设难点,为推动国家相关部委及城市人民政府加快顺风车健康发展制度设计提供决策支撑。

 

 

第二届中国顺风车健康发展法律论坛在合肥召开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拥有私人小汽车依然是广大民众奔小康的重要标志,鼓励顺风车出行,提高私人小汽车使用效率,是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优选之一。而如何正确的用法律的科学视角,来有效解决顺风车行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难题和困境,推动顺风车行业的法治建设,让真顺风车能够更好地发挥出巨大社会价值,也将是今后一段时期顺风车行业、政府、法律界和广大车主和用户共同努力的方向。


  同时,与会法律专家结合真顺风车涉罚案例,以解剖麻雀的方法深入剖析个别城市在顺风车治理过程中凸显出的法理问题和技术标准问题,呼吁各地政府在设计顺风车规范发展制度的过程中,抓住“以满足车主自身出行需求为前提”这个关键,从制度上保障平台充分发挥信息撮合功能,不断优化用户体验,让合规平台做大做强做优真顺风车。


  会上,论坛与会专家学者联合发布了《引导顺风车事业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合肥行动计划》,从“推动城市人民政府加快顺风车健康发展制度设计”“推动有关机构出台社会公认的顺风车团体标准”“为正常的合乘行为提供法律援助”“构筑反映时代特征的顺风车文化体系”四个维度,呼吁各方共同努力,为顺风车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构建良好的政策及法律环境,同时引导顺风车与国家治理体系相适应。同时,论坛宣布顺风车法律及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正式成立,年内将会同全国性法律研究、道路运输、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等机构出台首部顺风车联合团体标准。


  国家发改委中国城镇化促进会副主席 王平生


  王平生表示,必须迅速建立和完善交通运输新的业态、协同发展的监管机制,促进顺风车理性、安全发展与健康发展。作为新业态,目前顺风车行业的社会价值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突出表现在,其服务社会的作用,节能减排潜能和治理城市拥堵功能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比如现在各地都是把限行限购作为主要手段,而顺风车在提升通行效率方面的价值并没有受到广泛的关注和重视。


  王平生指出,为了促进顺风车健康发展、规范运营,第一要加强舆论宣传,形成共识,倡导有关政府部门在规划、发展战略、激励方面激励顺风车健康发展,要纳入未来的美丽工程。第二,加快制定和出台私人小轿车合乘的政策法规。第三,抓紧将国务院鼓励政策导向落实到更多具体措施上。


  嘀嗒出行联合创始人运营副总裁 李跃军


  基于顺风车“真顺路”和“低定价”这两个本质特征,李跃军分享了嘀嗒出行在实践中探索出的“真顺风”的信息匹配模式:第一步车主登记注册并设置常用路线; 第二步乘客发布出行需求; 第三步由平台进行数据运算,并将乘客需求发布并推送给顺路车主。车主在登记注册嘀嗒顺风车的第一步就必须把自己的常用路线固定下来,否则系统不会进行订单匹配; 第四步由顺路车主根据时间是否合适等信息,选择合适的同行者; 第五步双方信息匹配成功,乘客通过预付款进行合乘确认;第六步约定具体上车地点,顺风车合乘开始。


  在顺路基础上,在尊重经济人假设客观规律的基础上,顺风车在定价上既要能够让有经济人属性的私家车主有意愿参与合乘;同时也要将同样是经济人属性的非法运营车辆排除在外。李跃军表示,通过六年的实践,嘀嗒顺风车现在运行价格在每公里一元左右,比较适合实际情况,既能有效排除非法营运的黑车,又能够让双方的体验更好。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 高秦伟


  高秦伟表示,目前全国各城市政府关于顺风车的规范性文件大概有40余部,但各地在法律规范和监管方面存在很多不统一。首先是准入条件比较宽松,尤其是界定真顺风车和非法运营存在一定的困难,所以导致执法和司法判决也很不一致。第二是法律规范和地方监督并不统一,有的是指导意见,有的是行政规范文件,造成处罚依据不同差异性较大。


  高秦伟指出,“需要反思这么几个问题。第一,目前规范性文件能不能起到鼓励并规范顺风车发展的需要和要求?第二,界定顺风车和出租车的标准是什么,非营利性怎么界定?第三,目前规范性文件中相关的限制(如次数等)与现行法律规范是否一致?要经得起依法行政的讨论。”


  中国法学会网络信息研究会副会长、北京科技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 徐家力


  徐家力表示,技术和法律的发展逻辑,是法律通常滞后于技术发展,技术发展推动法律的健全完善,这也是人类社会成长进步过程中的常态。对顺风车而言,更需要讨论的,是顺风车这种现象是否顺应人类社会的发展,是否符合人性,是否让人舒服?而按照传统法律观念,一定要将其套进营运与非营运的框架中,其实是过时的做法。


  同时,徐家力教授指出,在顺风车发展过程中要把握三个平衡,第一是营利性与非营利性的平衡,第二是激励性与公益性的平衡,第三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平衡。“顺风车这种新的业态,新的互联网技术,给法律提供了挑战,我们法律绝不能阻碍这个行业,判这个行业死刑,而是应该研究现有的法律和文化,从法律角度为新的业态保驾护航。”


  |总结|


  来自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人民数据、顺风车用户委员会和嘀嗒出行等机构的专家,学者,从业者和用户代表,也从理论,实践和亲身体验的角度,对于如何辨析合规顺风车与非法营运,成本分摊规则与顺风车顶层设计等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


  会上确定,作为新兴业态,顺风车的巨大社会价值毋庸置疑,在过去几年发展过程中,已经充分展现出了在提升人民群众的出行体验,效率和品质,以及集约化出行,节约社会资源方面的积极意义,并得到了各方的高度肯定。在国家对于新经济包容审慎,鼓励创新发展的大环境下,顺风车的前景是光明的,市场也是广阔的,而汇集各方力量推动顺风车行业的法治建设,让顺风车在立法、司法和执法过程中都更加有据可依,也正是当前各方共同努力的方向。◎山东商报·速豹新闻记者 孙姮 白鑫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