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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19名电动车违法驾驶人被“召回式”处罚

2021-10-14 7:55:27 来源:山东商报

        商报济南消息 前期,济南交警为强化路面管控、整治交通违法行为,针对非机动车违法推出“召回式”处罚。昨日,首批19名电动车违法驾驶人被交警依法“召回”,接受处理。警方同时公布曝光了违法人姓名、照片、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

 

召回处罚现场  记者 张舒 通讯员 袁新 摄

 

       今年9月份,济南历城交警大队在全区10处主要路口和路段安装的抓拍设备和人脸识别设备,专门针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抓拍。10月13日,历城交警依托视频监控和人脸识别系统,在东外环路山大北路路口民警执勤岗对近期抓拍的19起电动车驾驶人逆向行驶的行为进行召回式处罚。记者粗略统计,这19名违法人以“60后”居多,占比在60%以上,其次为“80”后,占比约20%左右。其中,年龄最大的66岁,最小的24岁。19人中超过半数有逆行、闯红灯等2次以上的违法行为。

 

        前期,交警通过大数据比对监控抓拍信息,对相关违法人一一打电话落实告知。昨日,民警对被召回接受处理的市民现场进行了行车安全教育,并开出20元罚单。

 

       “召回”现场,违法人可以对教育方式“3选1”,即:现场手抄济南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通告;按照交管部门提供的提纲,编写微信及发布交警提供的事故视频,并转发至个人朋友圈,集赞或评论20个以上;在路口手持“一盔一带”劝导旗,对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市民进行劝导,宣传倡导10人以上三种教育形式选择一项,同时签写《我与交警有个约定》守约书,提高市民佩戴头盔的自觉性。

 

        下一步,交警部门将加大城市主次干道、城市重点路口的警力投放,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严查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非法加装棚架装置、占用机动车道或人行道行驶、逆向行驶、超速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继续依托视频监控和人脸识别系统,集中对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攻坚,逐一落实“召回式”处罚。

 

        另外,针对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戴头盔的行为,济南交警将加大现场教育力度,“对于不佩戴头盔驾乘电动车的一律采集驾乘人员信息,固定证据材料,第一时间传递到市文明办,由市文明办甄别确定所在单位,全市范围内组织通报,压实单位管理责任。”民警表示。

 

        对“所召不回”、拒不接受处罚的违法人,交警部门使用专门设计的特殊的“执法”信封进行邮寄送达当事人单位。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张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