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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被冒名顶替22年

2021-2-26 11:52:46 来源:山东商报

    近日,“河南一男子称被顶替教师岗位22年”一事引发广泛关注。2月24日7时,河南省虞城县教育体育局通过其官方微博发布一份“关于媒体报道一男子称被顶替教师岗位22年的情况说明”。看到虞城县教体局发布的官方说明后,孙存良向记者讲述了其被冒名顶替的始末。他质疑为何信访多年,顶替者仍能办理退休。希望公布被处理人员名单和处理详情,并继续追究其他相关人员的责任。◎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远

 

 

1995年,孙存良的民师指标被顶用(受访者供图)


    被口头“开除”


    孙存良还记得那个下午,1992年春天,他被校长口头“开除”了。


    孙存良,1957年生,今年64岁,是河南省虞城县稍岗乡孙楼村人,1977年8月至1992年2月,他在虞城县原三庄乡孙楼小学任民办教师。现在的稍岗乡为稍岗乡和三庄乡合并组成。


    1992年春的一个下午,还在孙楼小学教书的孙存良,被校长叫到办公室。“校长说,乡里来人了,你被乡里开除了。”孙存良说,尽管校长没有说理由,但他当时生了第三胎,也知道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想必自己被辞退与此有关。但是在学校,孙存良并未见到“乡里来的人”。


    过了一两个月,孙存良到镇中心小学领工资时,当时的乡中心小学会计告诉他,他已经不能领工资。从此,孙存良成为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


    29年后,孙存良对于自己的被“开除”,仍耿耿于怀。孙存良说,他是“省编的民办教师,就是有转正指标的民办教师。”他被开除只是被口头通知,既没有文件,也不符合程序。


    孙存良援引1992年国家教委(教育部)、国家计委、人事部、财政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改善和加强民办教师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教人〔1992〕41号)”称,未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乡村和学校不得擅自任用或随意辞退民办教师。


    “如果是真的被开除了,那还能被冒名顶替吗?”让孙存良气愤的,是后来他被冒名顶替的事情。

 

 

当地公安局对顶替者以冒用身份罚款1000元(受访者供图)


    冒名顶替


    1999年,孙存良还在上小学一年级的儿子孙艳收,看到学校教师栏中居然有父亲的名字。孙存良听到儿子的叙述,感觉自己被人冒名顶替了。


    直到2001年,县里要进行教师工资垂直管理的时侯,要求乡里所有民办教师填表,孙存良说,他也要去填了,当时的乡中心小学会计孙某拦住他,告知其被冒名顶替的事情,并给了孙存良5000元。孙存良一打听,顶替他的正是乡中心小学会计孙某的内弟南纪成。


    孙存良说,至此,他被冒名顶替一事才“坐实”。


    孙艳收提供的一份盖有虞城县教体局公章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显示了南纪成冒名顶替孙存良的过程。根据这份意见书,南纪成顶用孙存良民师指标的时间为1995年。


    南纪成,1973年生,今年48岁,虞城县利民镇归洪村人。1990年5月,南纪成在三庄中心小学任代课教师。1993年9月至1995年7月,南纪成在虞城县教师进修学校中师班学习,毕业后即顶用了孙存良的计划内民师指标,并到三庄中心小学任教。


    1997年6月,南纪成以孙存良的名字参加民师转正考试被录取,于1999年8月转正公办,在原三庄乡中心小学继续任教。2003年9月调入田庙乡寓贤小学任教。


    私下协议


    孙存良说,2001年至2009年,在长达9年的时间里,他每年都去虞城县纪监委实名举报南纪成,都没有得到回复处理。孙存良的这个说法,尚未得到虞城县纪监委证实。“2010年,我写了6份举报材料发到县里的相关部门,当时并未得到处理结果。”


    孙存良说,南纪成的家人听到了风声,南的父亲当时已经是七八十的老人,经常到家里吵闹。“他爸爸把我家的门都砸了一个大洞,我妈带着我一岁的侄子只能跑到我姑姑家住着。”孙艳收回忆说,当时,他也正准备高考。


    每次南纪成的父亲到他家里,孙存良都会报警,但警方也拿老人没办法。孙存良说,南纪成的父亲年纪大了,万一出了事情,他怕说不清楚,“万一出点意外,有理也变成没理。”


    就这样,孙存良说,2010年,他和南纪成达成了和解协议,南纪成每月向他支付350元。


    2月24日,河南省虞城县教育体育局官方微博发布的情况说明中,也提到了二人的和解协议:2010年11月南海潮(别名南纪成)与孙存良二人私下达成每月支付孙存良350元的协议,履行至2017年11月。


    再次信访


    一直到2017年,双方“相安无事”,似乎冒名顶替的事情因双方私下达成协议就过去了。2017年,孙存良60岁。此时,因为是冒名顶替,时年44岁的南纪成也要办理退休了。


    “2017年的时侯,他(南纪成)给我打电话要我的身份证复印件,说是要办理退休。”孙存良说,他没有将身份证复印件交给南纪成。“双方闹僵了。”孙存良说,2017年10月以后,双方“协议”的每月350元,他再也未收到过。


    根据上述《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显示,经查实,2017年12月,南纪成以孙存良的名字办理退休。


    此后,孙存良又开始举报其被冒名顶替的事情,“心里就是感到憋屈。”


    上述《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的送达时间为2018年3月30日。虞城县纪监委查实,南纪成以孙存良名字享受的退休待遇被取消。


    2018年7月27日,虞城县公安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南纪成以冒用居民身份证罚款1000元。


    2018年10月12日,盖有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显示,2018年5月14日,南纪成以孙存良名字享受的退休待遇被该局取消。并告知,“本人(孙存良)缴纳养老保险后,不影响60岁以后领取养老金。”


    2018年10月30日,虞城县教体局向孙存良又出具一份《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孙存良是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开除处理人员,且在处理后未再在岗从事教学工作,因此,不能享受被顶用其民师档案期间的工资待遇。而且,根据相关规定,孙存良也无法享受原民师养老补贴。


    |最新进展|


    “希望依法得到赔偿”


    2月24日,在看到虞城县教育体育局通过其官方微博发布的情况说明后,孙存良表示,他是一个被冒名顶替的“受害者”,他希望依法得到赔偿。


    此外,孙存良质疑说,为什么他举报这么多年,南纪成依然没有停职,甚至还可以办理退休?


    他更质疑说明中“参与当年办理手续的相关人员已被严肃处理”一说。孙存良表示,此前,他曾接到过关于人员处理结果的口头通知,但是他认为“处理结果太轻,都是一些警告之类”,他并不满意。他认为还有一些相关人员并没有处理,他希望继续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他希望公布被处理人员名单和处理详情。


    24日下午,就孙存良的疑问,记者电话联系了虞城县教体局。教体局一位工作人员知悉记者意图后表示,自己并不清楚,会向领导汇报此事。此后,记者两次拨打该局办公电话,均未接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