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是家庭的基础。而婚姻家庭纠纷复杂多发,调处难度加大,我国离婚率每年都在递增,婚姻家庭纠纷处理不当容易激化矛盾,甚至引发违法犯罪,直接影响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省政协委员、济南市妇联副主席刘雅涵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解决婚姻家庭纠纷迫切需要专业调解组织参与矛盾化解工作。◎文/图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颂博
省政协委员刘雅涵
充分利用人民调解员力量
当前婚姻家庭纠纷数量逐年上升,且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个性化特点。刘雅涵介绍说,以济南市为例,2020年全市网格员共排查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4543条,占纠纷总量的20%。2020年,市区县两级妇联组织共接待信访案件739件,其中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类占80%以上。
但是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员队伍力量薄弱问题不容乐观。”刘雅涵告诉记者,“虽然人民调解员参与到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但建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在司法部门备案的不多,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力量明显不足,不能满足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需求。”
对此,刘雅涵建议成立专业化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员队伍。由司法部门牵头成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员队伍,主要负责调处本辖区内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提升志愿调解队伍专业水平
目前,从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的大部分是兼职人员或志愿者,专业程度普遍欠缺。“婚姻家庭纠纷的这些特点,要求调解员必须接受婚姻家庭相关的专门培训,不仅需要了解法律、心理咨询、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还应具有社会性别意识、儿童优先原则和保护家庭弱势群体利益等理念。”刘雅涵忧心道,“在基层真正具备婚姻家庭调解相关专业知识的调解员很少,专业性的欠缺直接影响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的成效。”
刘雅涵建议定期举办培训班,邀请婚姻家庭领域的专家介绍调解特点和方法,培训调解技能和技巧,培训法律、心理咨询、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不断提升调解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使他们更好地引导当事人首先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切实发挥好“第一道防线”作用。
政府应积极提供经费支持
据了解,为深入推进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2018年,省妇联、省民政厅要求各区县婚姻登记处建立婚姻家庭辅导中心,省妇联积极协调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分三年向每个婚姻家庭辅导中心拨付10万元专项经费。“这个资金用于硬件设施改造提升,但不能用于聘用人员、志愿者补贴。”刘雅涵表示,由于缺乏专项资金支持,辅导中心难以聘请专职调解员,大部分调解员都是兼职,调解志愿者也没有任何补贴,直接影响了调解率和调解成效。
刘雅涵认为,应从市域社会治理专项经费拨付部分资金用于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或从人民调解专项经费中争取部分资金,通过“以案代补”或“以奖代补”方式,激发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员工作的积极主动性,从而确保婚姻家庭调解工作的长效性和稳定性。
“上海、广东等地的实践证明,通过政府向专业性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方式,既能提高效率,也能为专业调解组织提供经费支持。”刘雅涵最后建议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