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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车”司机碾死拦车辅警被判死刑

2020-11-12 8:17:58 来源:山东商报

  2019年12月28日,湖南常宁市发生一起车祸致人死亡案件。一名执法辅警在设卡拦截非法载人面包车时,被面包车碾轧致死。2020年7月,涉案黑车司机谭某泽被指控故意杀人,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


  判决下达后,谭某泽对交警设卡执法地点与执法方式提出质疑,目前已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


  2020年11月8日,谭某泽14岁女儿致信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昕,称“发生这种情况非爸爸所愿”,妈妈长期患有精神疾病。在徐昕的推荐下,石伏龙律师、林辉律师决定向小谭和家人提供法律援助。◎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宗兆洋

 

 

事故发生地(受访者供图)


  “黑车”冲卡致一名辅警死亡


  2020年5月11日,湖南衡阳市检察院指控谭某泽犯故意杀人罪,向衡阳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诉讼过程中,死者的家人向该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索赔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等各项经济损失100余万元。衡阳市检察院认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谭某泽的刑责。


  6月8日,衡阳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庭审时,谭某泽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辩称不是故意杀人。他的辩护人提出,被害人的执法方式不规范,谭某泽有坦白情节,请求从轻判处。常宁市交通运输管理局的情况说明显示,谭某泽的面包车未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据判决书显示,2019年12月28 日,根据常宁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的决定,常宁市公安局柏坊派出所民警肖某桂带领辅警颜文雄(被害人,男,1983年12月12日出生)等人驾警车、着警服,在常宁市柏坊镇通往省道S569柏坊村二队路段设卡开展交通整治。


  判决书显示,当日10时许,被告人谭某泽驾驶湘D7J980面包车非法营运且超载途经该卡口时,颜文雄示意谭某泽停车接受检查。谭某泽为逃避处罚,先佯装减速靠边停车,颜文雄来到面包车右侧多次示意谭某泽停车,谭某泽未停车,反而驾车推着颜文雄后退了几步。颜文雄敲击副驾驶车窗玻璃继续要求谭某泽停车,谭某泽全然不顾,继续加速驾车将颜文雄撞倒在地,并从颜文雄身体上碾轧过去,致颜文雄当场死亡,谭某泽随即驾车往蓬塘乡方向逃跑,公安人员在常宁市柏坊一队通往斗岭村路口的位置将谭某泽抓获。经鉴定,颜文雄系被车辆撞击、碾轧致重度颅脑损伤合并胸腹损伤死亡。


  一审被判故意杀人罪


  衡阳中院认为,被告人谭某泽驾车非法营运且超载,为逃避处罚将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辅警暨被害人撞倒并碾轧,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谭某泽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据谭某泽弟弟介绍,谭某泽今年50岁,系湖南衡阳市常宁市柏坊镇斗岭村人。有两个孩子,大女儿14岁,正在念初三,小儿子12岁,尚在读小学,妻子患有精神疾病,正在精神病院治疗,谭家生活贫困,谭某泽平时打零工、跑“黑车”维持全家人的生计。


  据判决书,常宁市公安局民警肖某桂证言。2019 年12月28日,他带领辅警颜文雄等人在柏坊镇街上设卡查处违法车辆,谭某泽驾驶面包车经过卡口时被辅警颜文雄拦停,谭某泽为躲避查处驾车加速往前冲时将颜文雄带出几米远,导致颜文雄仰面摔倒,并被面包车右后轮从身上碾轧过去。面包车轧了颜文雄后,谭某泽驾车继续往前逃跑。他随即安排辅警驾车去追谭某泽,并联系医院急救。大概10来分钟后,两名辅警将谭某泽抓了回来。颜文雄被轧后头部出血严重,医院救护车赶到现场后确认颜文雄已经死亡。


  事发时,蓬塘乡李井村李井组村民王某云正坐在面包车上。其向法庭出示的证言称,柏坊街散墟后,自己坐谭某泽的车回李井村,车费5元。当时车上坐了九个人,加上司机有十人。证言称,面包车在途经柏坊铜矿生活区门口路段一废品店门口时,有3个穿制服的警察在马路上拦车,警察示意谭某泽靠边停车,谭某泽没有停车,而是驾驶面包车慢慢往前走。当时面包车一边一个穿制服的人,在车右侧的那个穿制服的人(指辅警颜文雄)看到车没停,“就用手扳到车身上”,喊谭某泽停车,谭某泽没有停车,还加油提速,在右侧的这个穿制服的人手没扳稳就倒了下去。证言称,谭某泽当时没有停车,继续加油往前开,还说“不得了,出事了”。


  被告人供述案件经过


  谭某泽供述,2019年12月28日上午10点多钟,村民杨玉生打电话说要坐他的车回蓬塘,他就开着自己的湘D7J980银白色面包车从家里出发到柏坊街上接到杨玉生及其老婆。当天是柏坊赶集的日子,他又在柏坊街上拉了7个回蓬塘的乘客。这9个乘客坐到车上后他就开车往蓬塘方向走,走了大概二三公里快到柏坊敬老院的时候,他看到马路前方有4到5个身着制服的警察在查车,还有一辆警车停在马路上。他的车靠近这个查车点的时候已经有—辆三轮车被警察拦在前面马路的右侧接受检查。因为他之前拉客的时候在这个路段被警察查处过,他知道自己面包车超载,又没有营运资质,只要被查肯定要被罚款,当时就想快速通过这个地方不被警方查到。


  谭某泽交代,当时辅警颜文雄站在副驾驶前面,身体贴着车头,自己开车“低速推着这个警察往后退了几步,该警察当时一直在喊他停车,并用手扒住车身。”看到已经摆脱不了该警察,谭某泽“就加速往前冲”。颜文雄被车子带着往前走了五六米远摔倒后,面包车的右后轮从其身上轧了过去,谭某泽表示他没有注意到车子轧到辅警颜文雄身体哪个部位。“从他身上轧过去之后,仍然加速往前冲,想赶紧逃走。”谭某泽开车跑了一公里后就被后面开警车的警察追上并拦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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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人提起上诉


  一审宣判后,谭某泽不服,向湖南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看到,他在上诉状中称,一审法院在刑事部分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均存在严重错误,他主观上不存在故意杀人的动机,不能苛以判处死刑,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同时认为民事赔偿部分判决适用法律错误,请求二审时改判或发回重审。


  上诉状称,判断主观上是否具有杀人故意应从两个方面看:一是谭某泽是否明知、是何时明知受害人在其车辆前后方,二是如果谭某泽知道受害人在车前后方,是否故意有放任肇事车辆辗轧受害人的行为。就整个案发过程看,上述情况主要从两个阶段体现。


  第一阶段,当谭某泽驾驶车辆途经案发地点看见警察示意自己停车接受检查时,其主观上是明确知道警察就在车辆右方,此时,其为逃避检查而打方向盘使车辆绕过了交警。从该行为看,谭某泽主观上虽有逃离意图,但不具有杀害交警的故意。


  第二阶段,当谭某泽车辆绕过警察加速时,被害人系在肇事车辆右侧,此时,如受害人不追赶、拦截肇事车辆,则不会被辗轧。案发当时,受害人在见车辆未停车时随即在车辆右侧追赶,此时如谭某泽并没有发现受害人追赶并跑至其车辆右后方,而是为了逃避罚款的主观目的逃逸,也不能证明谭某泽有杀人故意。


  另外,公安部《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相关条款规定,交警纠正违法行为时,应当选择不妨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地点进行,当遇有机动车驾驶人拒绝停车的,不得站在车辆前面强行拦截,或者脚踏车辆踏板,将头、手臂等伸进车辆驾驶室或者攀扒车辆,强行责令机动车驾驶人停车、不得有站立在被拦截车辆行进方向的行车道上拦截车辆等行为。本案中,民警执法有悖该规定,也要承担一定责任。综上,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谭某泽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