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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换人生28年”案,原告索赔300万

2020-9-12 9:20:35 来源:山东商报

  28岁罹患肝癌晚期,治疗中发现养育自己长大的父母并非亲生父母,这一系列突如其来的意外“击打”着姚策。这名江西九江青年是“错换人生28年”案的主人公,也成了大家关注的对象。今年9月11日,该案在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法院一审开庭。姚策的生父生母作为原告出席庭审,其养母作为证人出席庭审。而姚策则因为身体原因在住院治疗,无法出席。


  该案中姚策及其亲生父母要求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公开道歉,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每人60万元、抚养非亲生子抚育费28万元、已产生医疗费74万元及判决后医疗费等共计约300万元。◎山东商报·速豹新闻记者 施娟

 

 

姚策因病无法参加庭审(网络视频截图)

 

 

姚策生父生母及律师(律师供图)


  追加赔偿


  据该案代理律师周兆成介绍,9月11日上午开庭的是两起民事案件,一起原告为姚策,另一起案件的原告为姚策及其亲生父母郭希宽、杜新枝。两起案件先后进行,被告均为姚策的出生医院——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原开封医专第二附属医院,下称“淮河医院”)。庭审时,郭希宽、杜新枝等将就姚策被错抱等问题向淮河医院申请赔偿。


  姚策认为自己出生后即在淮河医院被“错抱”,脱离了亲生父母的监护,因而没得到严格的乙肝加强治疗,导致28岁就罹患肝癌晚期。另一起案件中,原告姚策的亲生父母郭希宽、杜新枝认为,因在淮河医院“错抱”孩子,三人“遭受了难以估量的精神创伤”。


  此前,两起案件中,姚策及其亲生父母向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共计索赔273万余元,姚策和亲生父母郭希宽、杜新枝精神损害赔偿金180 万元,寻亲路费1193.5元,支付郭希宽误工费11946元,姚策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共916947.81元。


  在此基础上,三名原告在开庭前追加了诉讼请求,希望淮河医院支付郭希宽、杜新枝抚养非亲生子的抚育费28万元并公开道歉。


  当天下午两点左右,庭审结束,市民陆续走出法院。


  随后,代理律师周兆成和姚策家属走出法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周兆成表示,庭审将择期宣判,“双方争议的核心焦点是抱错行为与姚策患病的直接关系。”


  原告认为院方推卸责任


  周兆成说,目前姚策病情危重。“事情发生在28年前,两个家庭6个当事人的生活被改变。本案中最关键的信息点是孩子到底是怎么抱错的,目前,我们只见到了院方律师,对方承认错抱是医院产生的,不过就其他事项未能达成一致。”


  “不管最后赔多少钱,最后的费用都是给孩子治病,我们很想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孩子是怎么被抱错的。”姚策生父生母表示,他们认为医院方推卸责任,这是他们无法接受的。另外,他们觉得诉讼路程太漫长了,“我们很难过,一边要反复奔波于法院,一方面孩子又在医院,我没法照顾他。”


  据报道,28岁的江西九江青年姚策被查出患有肝癌,今年3月,江西九江的许女士准备割肝挽救晚期肝癌的儿子姚策时才发现,自己和丈夫与他并无血缘关系,姚策实为河南的杜女士和郭先生的亲生儿子。28年前,许女士与杜女士在开封医专第二附属医院(现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生产,因医院工作失误,相隔十几个小时出生的两个男婴被错抱,导致两人错换人生28年。而姚策在出生时因被错抱,导致其脱离亲生父母监护,使得其未尽到严格的乙肝加强治疗,导致其年仅28岁就罹患肝癌晚期。随后,姚策和生父生母起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


  姚策的养母许女士告诉记者,庭审当天他们以证人的身份出席庭审,“姚策后期治疗需要多少钱,我们也不知道。”接下来他们也将起诉,目前在做起诉准备。


  想要一个说法


  9月10日,姚策告诉记者,他在上海接受治疗,刚做完手术,无法参加开庭,他将看庭审直播。姚策表示,他只是想要一个说法,自己的病情仍在不断恶化,他不希望自己一直躺在病床上,可能得不到说法就这样逝去。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姚策曾说,“当然有压力,知道这件事情的时候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怎么面对家人、亲人、朋友,另外,我的责任更加重大,我要怎么通过努力让父母、让我的家人得到安慰。我的痛苦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我是一个想到就要去做,而且要做好的人,从来没有像这次这样心有余而力不足。”


  “在本案中,长达28年的亲子关系错位,如果不是因为其中一位小孩患肝癌需要肝移植,也许一辈子都无法发现。”周兆成介绍,7月23日,原告到鼓楼区法院起诉立案,6天后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9月9日,鼓楼区法院召开了两起案件的庭前会议。


  周兆成介绍,该案之所以拖延这么久,一方面,是因为当事人一直在等待“开封市卫健委以及河南大学联合调查组对该事件的权威调查结论”。因为“调查结论”是该案庭审的关键证据,也是我们要求涉事医院承担法律责任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由于原告姚策病情持续恶化,当事人更希望与涉事医院进行和解,但是很遗憾,无论是“调查结论”还是涉事医院都始终没有任何回应。


  周兆成告诉记者,目前姚策正在上海东方肝胆外科医院进行放射治疗。8月份的诊断报告显示,姚策肝癌细胞有向骨、肺部位转移,“他感觉精力比以前要差了,他希望开庭后能够尽快回归正常生活。因为无法到场,姚策向法庭提出直播申请。”


  姚策生母杜女士表示,请求法院能快审快结,不想陷入马拉松式的官司,“我儿子的生命等不起,他的病情不等人。”


  焦点和难点


  周兆成称,该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第一、孩子被抱错本身给双方家庭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第二、涉事医院是否需要对抱错孩子之一姚策的肝癌负责。”另外,本案的难点在于,由于侵权事件发生在28年前,加之被告主体和管辖单位均有变更,以及当年发生抱错事件的医护人员也已经退休,所以很多事实的确难以查清。


  周兆成认为,被告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由于“工作人员的过错抱错孩子”导致两个家庭亲子关系受到严重损害,依据《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以及最高法司法解释等规定,原告有权要求涉事医院给予赔偿。


  “此外,由于姚策生母杜新枝女士患有乙肝,28年前杜新枝女士生产病历也证实,被告对杜新枝女士进行了乙肝检测,被告对杜新枝女士携带乙肝是明知的。但是,很遗憾被告在28年前,医疗诊疗过程中,违背诊疗规范,在明知杜新枝女士属乙肝表面抗原产妇的情况下,没有持高度审慎和注意的态度,在生产时未进行严格乙肝产妇生产操作流程,在生产后将姚策抱错及未及时注射乙肝疫苗,被告均存在重大过错,从而导致原告姚策罹患肝癌晚期,因此,被告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周兆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