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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区4家企业获评第四批“济南市绿色工厂”

2021-10-18 7:43:06 来源:山东商报

  商报济南消息 近日,记者从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获悉, 山东华凌电缆有限公司等51户企业被认定为第四批济南市绿色工厂。其中莱芜区的黑旋风锯业、奔速电梯等四家企业榜上有名。目前,济南市绿色工厂总数达152家。


  据了解,为持续打造绿色发展先进典型,引领工业绿色转型升级,推动济南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济南市工信局组织开展了第四批市级绿色工厂申报认定工作。


  经企业自愿申报,有关区县(功能区)工信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局长办公会议审议等程序,认定山东华凌电缆有限公司等51户企业为第四批济南市绿色工厂。


  符合哪些条件企业可获评“济南市绿色工厂”?《济南市绿色工厂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指出,市级绿色工厂每年认定一次,申报企业应在本市辖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对利益相关方的环境要求做出承诺并满足承诺要求;具有较好的经济技术基础和经济效益,在全市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近三年内(含成立不足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环境、质量等事故;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并执行良好。


  同时,上年度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指标处于全市先进水平。


  比如,在用地集约化方面,工厂建筑密度不低于 30%;单位用地面积产能或产值不低于全市单位用地面积产能或产值平均水平。


  在原料无害化方面,绿色物料使用率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生产洁净化方面,单位产品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废气产生量、废水产生量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废物资源化方面,单位产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应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废水处理回用率高于行业平均值。能源低碳化方面,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应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中的限额要求。单位产品碳排放量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按照《济南市绿色工厂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获评企业将被授予“济南市绿色工厂”称号,济南市工信局将优先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参评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上报国家、省绿色制造专项项目原则上从获得绿色工厂称号的企业中推荐。


  据公开信息,第一批济南市绿色工厂为23家,第二批为41家,第三批为37家。随着第四批济南市绿色工厂名单公布,济南市绿色工厂总数达152家。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吴绍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