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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风破浪的“花式”用工

2020-7-12 10:03:44 来源:山东商报

  无论是校园内的学子,还是写字楼内的白领工人,应该都有过“兼职”的经历,其本质上也是一种共享。


  共享单车、共享充电宝、共享医疗……共享经济如今已经融入很多人的生活。有报告显示,2019年共享经济市场交易额达到32828亿元,参与者人数约8亿人。


  如今,“花式”用工逐渐兴起。餐厅服务员“化身”外卖员,司机更是“改行”送起了5G信号……


  “花式”用工,是企业破解用工难的新鲜尝试,也是未来的趋势。当然,在用工过程中诸如员工权益如何保障、如何规避法律风险等问题随之出现,这也是当下需要研究的课题。◎山东商报·速豹新闻记者 高建军


  用工也可以合作


  受疫情影响,全国的经济受到较大的阻碍和挑战,许多行业暂停服务,而超市、外卖行业等新型行业线上订单呈爆发式增长,人员紧缺,不同行业用工闲和用工荒的不平衡问题出现。


  对此,2月初,盒马鲜生超市发布公告,宣布接纳云海肴、青年餐厅的部分员工入驻盒马门店工作,相关合作涉及上海、北京、南京等多地,共计近500人,“花式”用工的概念走进人们的视野。


  此后,这种用工方式便以其流动性、灵活性和共用性被广泛利用。近期,广州市一家公司,通过用工“合作”将5G信号送进了西藏,一度成为热门话题。


  有媒体报道称,该公司承接了某运营商的5G基站建设项目,需要向西藏、广东、贵州等地基站运输并协助安装相关设备。由于工期紧张、部分地区情况复杂等原因,该公司选择了与货拉拉合作。


  就这样,货车司机兼职送上了5G 信号。“我的任务就是和技术人员一起,将测试设备运到不同的基站放置点,待24小时测试数据回收后再将其转运到其他测试点,期间也要承担紧急出车、协助勘测的任务。”“本来是做货车司机,现在还兼职做了5G信号‘配送员’,感觉很特别。”对于这一工作体验,董师傅倍感珍惜。


  此外,不少保险公司也建立了“兼职查勘员”队伍,使活跃在城市大街小巷的滴滴司机、快递小哥、外卖小哥等,拥有了“第二”或“第三”职业。“从事车险查勘工作量较大,有些人一天要处理40多起事故,如果能够充分利用外卖员、快递小哥的力量,也是互利的事。”一位保险人士说。


  实际上,这种模式在国际上已经非常流行,在国际用工标准中叫做“灵活用工”。不同的是,我国是企业与企业之间自行调配人力资源,解决特殊时期的问题。而国际上的普遍做法是,由第三方公司来调配企业之间的用工需求,其本质是一种共享。


  据国家信息中心分享经济研究中心发布《中国共享经济发展报告(2020)》显示,2019年共享经济市场交易额为32828亿元,比上年增长11.6%。并且,共享经济在稳就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平台员工数为623万,比上年增长4.2%;共享经济参与者人数约8亿人,其中提供服务者人数约7800万人,同比增长4%。


  鉴于当下国内“共享经济”的发展趋势,以及共享经济在推动服务业结构优化、促进消费方式转型等方面的作用。业界普遍认为这种“共享员工”潜力将持续释放,甚至将会是未来10年中国在人力资源供给方面一个最大的变化。


  “花式”用工的三种模式


  “花式”用工多以企业和企业之间以“借用”或“外派”的方式实现劳动力的流动,从而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的灵活用工,实现人力成本转化为人力资本。


  因其“共享、共担、共创、共赢”的理念快速走向很多行业,其本质是基于大数据的能力,把个人时间和企业的需求分割成以小时为单位的基数,再通过与企业的用工需求、年龄、技能等要求进行精准匹配。


  其实,这种由企业发起,企业、个人参与的用工模式并不陌生,比如市场上一直存在的兼职,这些本质上都是员工“共享”。


  当前,根据业务模型、参与主体和用工方式,研究者将此类模式大致归纳为三类:


  一是,企业间合作模式。主要是指用人单位之间通过建立合作模式,共同与员工之间形成三方权利义务的法律关系。比如,阿里巴巴旗下盒马鲜生与包括西贝、沃尔玛、苏宁、联想等32家企业达成协议,从这些企业“借兵”1800余人到岗工作。二是,同一集团旗下企业的员工共享模式。主要指在同一集团下的各子公司之间,通过暂时借用员工,缓解临时性用工缺口问题。三是,直接“招聘”的临时用工模式。主要指通过定向“招聘”,使得有劳动合同关系存在的员工临时性加入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从员工角度,体现为兼职。这种模式下,劳动关系的存在可以是以时间为单位存在,也可以是以项目为单位。


  三种模式各有优缺点,在实际操作中,不同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选择不同的方式使用共享员工模式以应对用工的难关。


  “三赢”需法律保障


  如今,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的蓬勃发展,劳动关系领域必然出现一些变化。通过管理创新和法律制度创新,让传统用工模式和新业态用工模式能得到法律的保障,让用人单位安心用工、劳动者舒心工作,这是当下急需解决的课题。


  员工共享的提出虽然是特殊时期下的产物,但从实际情况来看,这种模式不仅有效解决了一定时期内企业人员短缺的问题,提高人岗匹配率,还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用工成本,达到了出人意料的效果。


  随着社会协同程度的不断提升,以及相关机制的不断完善,该模式有可能成为一种长期存在的劳动关系模式。


  但是,如何让这种模式走得远、走得好,同时,能做好劳动者权益保护,这些同样值得探讨。


  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在劳务关系上,“共享员工”属于借调用工的模式,即社保仍由原单位缴纳、工资由借用单位承担并由原单位负责发放,由此可能引发一定的用工风险。


  另外,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会遇到意外,比如上下班途中交通意外、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内遭受伤害,这时也需要用工企业采取商业保险等形式来提前预防。


  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姚均昌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企业应该就员工的雇用期限、工资标准、工伤赔偿责任承担等方面作出具体约定。“同时,借出企业要签订完善的借调协议,及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保并支付工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员工应更注重安全防护,借调期间应当要求签订三方协议或劳务协议,保留好工作记录和证据。”


  可以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能否得到调整和保障,也关系“花式”用工模式能否存在和长远发展。


  或许,建立一个像国外那种的第三方用工信息平台,是该模式下一步发展的方向。用人单位、员工通过平台“成交”,平台集纳报酬再分发给员工,如此一来,劳动法律关系得到明确、双方权益也得到保障。这样即可实现多元化用工,又可规避风险、提高效率。


  此外,员工共享,也可能导致部分企业流失一些员工,企业如何提升自身品牌影响力,留住员工,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