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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本科等按提前志愿填报 五年制高职等不得兼报高中

2021-6-8 8:41:37 来源:山东商报

       商报济南消息 “3+4”本科、“3+4”高等师范、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志愿填报及录取工作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3+4”本科、“3+4”高等师范、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只能在第一次志愿填报时按提前录取志愿填报。填报“3+4”本科、“3+4”高等师范、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并兼报普通高中且达到相关学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由“3+4”本科、“3+4”高等师范、五年制师范教育学校优先录取。第一次志愿填报其它职业学校(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学校)的考生,不得兼报普通高中,且其余批次志愿只允许填报职业类学校。录取时根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报考有专业测试或面试要求的学校(或专业)需专业测试或面试合格。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学校以招收本地学生为主,优先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如有未完成计划,可注册录取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


       志愿填报依据录取进程分为三个时段,考生最多有三次志愿填报机会。第一次志愿填报时,可填报提前录取志愿(“3+4”本科、“3+4”高等师范、五年制高等师范)及普通高中指标生志愿或其它职业学校志愿,报考普通高中的只能填报一个指标生志愿。第二次志愿填报时,考生可填报普通高中或其它职业学校志愿,其中普通高中实施“平行志愿”填报办法,每个考生可以填报三个普通高中志愿,学校之间均可兼报。第三次志愿填报前,各职业院校组织已录取学生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按退档处理;计划转入第三批志愿计划中。第三次志愿填报为普通高中调剂志愿或其它职业学校志愿。◎本版撰稿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张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