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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把“社死”当消遣

2020-12-13 9:17:44 来源:山东商报

        互联网发达的当下,每个网民用键盘轻轻敲下的一字一符,都会成为大数据洪流中的一分子。而随着网络暴力、“社会性死亡”等事件不断升级,大家越来越意识到,这并不是指责一句“键盘侠”或“网络喷子”就能解决的问题。互联网的出现,使造谣者的造谣成本显著下降,而受害人的精神损失、物质损失却呈几何倍数增长。这些问题都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不该再轻易放过。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邹通

 

        “社死”甚嚣尘上

 

 

         近期,网络暴力事件屡屡发生,在社会上也造成了或多或少的影响。不过对于当事人来说,这些事件带来的损害却是极为致命的。

 

        先来看几个非常典型的例子,前段时间,一段年轻女子出轨快递小哥的视频在网上被疯传,其中还配上了露骨的聊天记录。流传的故事中,视频中的吴女士被描绘成独自在家带孩子的“小富婆”,是两次主动勾引快递小哥偷情的“风骚少妇”。但不久之后,事件真相大白。在警方的查证下,网上流传的视频被证实是郎某趁吴女士在小区快递站点取快递时通过手机摄录。出于博人眼球的目的,他与朋友何某通过分饰“快递小哥”与“女业主”身份,捏造了暧昧微信聊天内容,并将摄录的视频和聊天截图发至微信群。

 

         几天前,成都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赵某某个人信息在网络平台流传,涉及其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照片等信息,引发网友热议。经公安机关调查,王某(男,24岁)将一张内容涉及“成都疫情及赵某某身份信息、活动轨迹”的图片在自己的微博转发,严重侵犯他人隐私。目前,王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11月17日,清华美院一女生在朋友圈发文,称被一男生骚扰并公开其身份信息,要让其在朋友圈“社死”(社会性死亡)。男生被公开信息后,遭受广泛指责,名誉严重受损。然而事后调阅监控被证实是误会,女生又称双方已互相道歉和解。事件引发不少网友讨论。
 

 

     种种事件,带出了一名词——社会性死亡。所谓社会性死亡,是网络流行词,其含义多为在公众面前出丑的意思,已经丢脸到没脸见人,只想地上有条缝能钻进去的程度,被称之为“社会性死亡”,和另外一个网络语“公开处刑”的含义比较接近。

 

      随着“社死”当事人一个接一个出现,人们逐渐意识到,如今的“社死”竟如此“廉价”,网络上的施暴者只需要轻轻敲击键盘,不愁没人推波助澜。网络暴力事件频出,这样一种“病态”的网络狂欢,蕴藏的是冷漠与恶毒,给当事人带来极大伤害。

 

 

      “雪崩”来自轻敲键盘

 

 

        对于当事人而言,网络暴力带来的影响无法估量。多起事件中,“社死”的始作俑者,有的是故意而为,有的只是“玩闹”,起初或许并未意识到事件发展的趋势,但在事件不断升级到无法控制的地步时,也给自己带来了严重后果。

 

       28岁女子“出轨快递小哥”的造谣者被依法行政拘留了9天;公布成都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赵某某个人信息的王某,被依法行政处罚;“清华学姐”在道歉之后,受到网友关于身材、长相和分数的抨击……

 

        有分析就认为,“社会性死亡”事件背后的推手就是赤裸裸的网络暴力。网络暴力之所以属于暴力,是因为它是一把双刃剑,对人的伤害是无差别的。最初的受害者首当其冲,曾经的施暴者也同样难以幸免。舆论批评的泛化,不仅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还会放大舆论的负面效应,进而撕裂社会。

 

        舆论的力量难以把控,在网络暴力之中尤为如此。“不信谣,不传谣”是每个网民都懂的道理,然而在这些事件当中,却看不到网友的理智。最为多见的,反而是不负责任的肆意谩骂和诋毁,而一些“好事之徒”甚至就怕事情闹得不够大,“添油加醋”“断章取义”更是成了基本操作。
归咎原因,有分析就认为,群体总是无意识的,这种无意识支配着行动。在群体中,约束着个人的责任感就消失了。如果有人在群体中说希望某个人死,再编些细节,这个人就难以生存。互联网的发展,给了这种“无意识”无限放大的可能。

 

       “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这句话用在网络暴力之中,非常贴切。看似不经思考的一句谩骂或吐槽,在网络上经历量变后,对当事人的伤害是难以估量的。随着网络传播的快速发展和网民人数的迅速增多,各种社交网络平台把人类社会及其多样复杂的各个部分连成了一个新的世界,舆论生态、媒体格局、传播方式都发生着深刻变化。一个明显的事实是,舆论表达方式更为碎片化、情绪化,每个人的随手转评,都有可能在为雪崩助力、为大火添柴。

 

 

        网络施暴不应被放过
     

 

        面对网络舆论,也不可一刀切,一边倒。不可否认,正向的舆论还是有其必要性的,比如说,如果没有舆论的关注和推动,“呼格案”“张玉环案”等不会迎来更符合法治精神的反转,陈春秀、王丽丽等“被冒名顶替”不会那么快受到有关部门重视。正是因为舆论围观的力量,才能让很多事件有机会进入公共空间讨论,才能推动社会不断进步和发展。
 

 

     正面的舆论监督其实值得提倡,而在网络暴力之中,一些围观和发声却难与“正面”一词画等号。那些不关心事实真相如何,罔顾道德与法律的边界,急于把个人观点、道德审判、情绪宣泄当作正义之声的噪音,才是“罪魁祸首”。以至于此类事件在发生和升级过程中,一些要点几乎完全被忽略了。如网络空间会不会因为这些言论变成“黑暗森林”?当事者会不会成为受害者?其他人会不会被“株连”等等。

 

        受到侵害一方,也往往难以维权。面对网上铺天盖地的谩骂侮辱恐吓,被网暴者虽有拉黑施暴者、在平台投诉、报警起诉等多种手段可以维护自身权利,但这些维权方式耗费时间长,手续麻烦,效果不佳,有些甚至还会给受害者造成二次伤害。许多好事之人将虚假视频加工,抛到网络上博取关注,即使被真相打脸了也没事,反正也赔不了多少钱,更不会坐牢,顶多行政拘留。

 

      “低成本”的代价,也助长了网络暴力之风。谣言止于智者,更要止于法律。我国现行法律对网络造谣虽有明确的表述,但法律的发展往往滞后于社会发展。相关立法的出台虽然在刑事、民事、行政三个层面上为网络谣言问题提供了法律解决路径,但实际执行中,取证举证难、法律规范界定模糊等现实难题让许多网络造谣案件大多以轻微的行政处罚收场。“高高挂起,轻轻放下”,既无威慑力,也不利于维护法律的权威性。

 

 

        未来治理,国家已出手
     

 

        网络暴力的危害显而易见,要杜绝网络暴力,需要各方形成合力。相关部门在继续加强对平台内容生态建设的指导和督促的同时,要从法律层面施以重拳,让维权更高效、让惩处更硬气。

 

        好消息是,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这将为制止“社会性死亡”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

 

        近年来,从国家网信办先后推出的“微信十条”“账号十条”“约谈十条”等系列管理规定,到2019年发布《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从“净网”“剑网”等专项行动,到为期2个月的“清朗”未成年人暑期网络环境专项整治……国家相关部门采取的一系列互联网治理组合拳,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

 

        网络传播手段不断发展,舆论形态也在不断变化,引导网络舆论良性发展仍然任重道远。而作为网民,也应在这诸多事件之中吸取经验教训,不要盲目听信和传播。没有人希望目睹更多冰冷彻骨的“社会性死亡”,大家更喜欢阳光的数字化空间,理性上网,理性对话,构建健康的网络空间,是置身其中的每个人都应有的觉悟。